我有好多份通訊錄,從唸書的時候開始累積,畢了業,幾年後又換過了些工作,一本又一本的電話簿產生了,電腦上有,手機裡也有。每次翻開,點閱,一頁一頁看過去,總想著「原來我認識過這麼多人啊」。
認識的人不少,但能稱上是「朋友」的卻不太多,城市裡的人大抵上都有這樣的傾向,我也不例外。
有些人,與其籠統稱之為朋友,不如說是某種「伴」,也許平常放在那邊顯得很怪,和自己的生活甚至沒有任何搭軋之處,可一旦做某些事情時你就會想到他,也就自然會去找他一起做,換成其他人就沒他來得合適。
我似乎擁有過很多這樣子的「伴」。
在台中唸書的時候,正是KTV開始流行的時候,正好當時有一群同學特別愛約去唱KTV,不管什麼時候約他們去唱歌都很容易成行。還記得有過好幾次,發起人訂了早上七點的包廂,學生就是貪個便宜嘛,就算前一晚在趕評圖,睡眼惺忪精神不濟大家還是會去,反正幾首歌熱身後精神就來了。
這群KTV同好,畢業後也各自分散了,好可惜,至今每次去唱KTV時,我都還是懷念著這些伴。
你知道的,人要是一起做某件事久了,就會產生出一種默契,像是誰幫誰點歌,要叫哪種飲料,誰唱歌時最好別搶麥克風,輪到哪首歌大家就要合音,或開始high起來跳舞......一些小動作和節奏感,根本無須言語,就像是早已約定成俗的習慣儀式,在當時並不覺得這很特別;但是多年後,某回去KTV為同事餞行,點的歌好不容易來了,結果另外那頭有個白目偏偏早先你一步抄起了麥克風,還自顧自地調低一個音階,這就算了,好不容易唱到正投入,「啪」一下螢幕跳掉,什麼?被切歌了!這樣的時候,你無法不懷念起那群一起唱歌時感覺最好最舒服的伴。
也是在台中唸書的時候,有一個同校的男生,是個其貌不揚但說話很好笑,又莫名其妙會做些瘋狂事情的傢伙,套句現在的用語,是個「high咖」,我們既不同系也不同社團,總之是因為某某同學的某某人之類的關係認識來的。我對這人唯一的印象,就是「適合一起去做蠢事的伴」。
記憶中某個下午,百無聊賴,我們就在他的宿舍裡一邊喝啤酒一邊用望遠鏡偷看對面的女生,我對該女生的行為舉止當然沒有興趣,純粹是年紀小不懂事,覺得這樣無傷大雅的窺視很好玩而已;又有一次,相約了半夜去台中市的公園閒晃,整夜坐在24hr的麥當勞前的椅子上觀察經過的人,然後亂編派這些人的個性和人生,就這樣胡言亂語到清晨很想睡覺為止,才各自騎摩托車回宿舍......,諸如此類,當時的男友非常不能諒解我幹麻沒事和一個男生約出去鬼混,可是,我心裡頭就是想鬼混,我沒能老實地告訴男友,這人是我「鬼混伴」的首選,而不是他。即使我們彼此之間沒有任何曖昧的情愫,平常也完全不會連絡,甚至白天在學校裡碰到還會覺得有點煩,也沒話好講,但想做蠢事消磨的念頭一旦頻率對到一起了,不用說什麼就又可以約出去鬼混一整天。
類似這樣的各種伴,不勝枚舉啊。有些人就是適合一起去看電影,因為看的時候不會吵,看完又可以聊;有些人適合一起去組讀書會,有他在旁邊你就覺得不用功一點不行;有些人你只有失戀時會想到他(這不是一件好事,其實);有些人適合一起約去逛街,因為他品味跟你很像,會幫你挑衣服看衣服,關鍵時刻還會拉你一把免得你花了冤枉錢......。我覺得有這樣的伴真的很棒,彷彿專門為了和你一起渡過這個時間而來,或許是出自相同興趣,或許是地緣關係,或許是其他原因,都好,總之找合適的人一起來一下合宜的消遣,光是這樣就令人十分愉快。
也許我太貪心,也許還很幼稚,我不太能接受有了人生的伴侶(比如先生、太太、認定彼此的男女朋友)之後,就企圖把所有的「伴」都all in one在同一個人身上的事,即使再合得來,還是會有對方無法了解,一起陪伴進行的樂趣吧;但是,婚姻,或一段戀愛關係,又有很大一部份是在約束這些行為,或許吃飯看電影、逛街、跑步騎車的同伴仍能維持如昔,可是像「半夜鬼混的伴」,就失去合乎常情的存在理由了,有點可惜,這是再怎麼自私,也不能不去考慮而妥協的事。
如果可能的話,就找找看一起做很多事也可以感覺愉快的人交往吧,這樣的話,關係或許能維持得比較長久也說不定,可能這也是我和先生為什麼老想著出門旅行的原因(因為他剛好是很適合一起旅行的伴)。找不到合適的伴的話,還是一個人的好,偶爾也會這麼想,所以一個人去唱KTV,一個人打不受歡迎的某款遊戲,或一個人坐很遠的巴士到哪裡發呆,混掉一下午,因為和不合適的人一起做這些事,結果總是比自己一個人還無聊難過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