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話叫作 鑲金包銀 不然怎麼這麼貴

她提出的新條件 不但未減還增加 我就地還價 養她一天一千 陪幾天算幾天 娶她50萬 隨便她要拿去買車或買房 另給每月生活費五千

她當然不同意 我也不輕易妥協 最好是耗著 娶不娶她 我都無定數 她這次來 我們暫時的條件是一天一千 待多久領多少 童叟無欺 但她要求領回的車款2萬 她要分1萬5 我讓給她 一方面這錢沒有她親自來 車行刁難不願退 我也拿不到 二方面就當上月生活費 聖誕禮物 貼補她媽媽開刀費及過年壓歲錢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