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到ATM拿金融卡領錢 存款餘額是0

氣急敗壞打電話給中國信託查詢 那邊傳來機械式聲音:你的存款被台北法院 行政執行處設定 無錢可用
我問她:什麼理由
她回答:不知道 今天星期六 週一打電話到執行處問好了 電腦上只有執行處文號 要不要我告訴你文號

我心想 告訴我文號有個屁用 週六要用錢 那能等到週一 她口氣又不好
我開始找麻煩:小姐 妳們銀行凍結客戶存款都不用通知的 我媽媽生病要看醫生 要用錢 現在無法提款掛號看病 出了事 妳們要不要負責
4/14收到公文凍結存款 應在4/15通知客戶 讓客戶有所準備 現在4/17我領不到錢 才知無錢可用 又逢周末到那籌錢 又不知凍結理由為何
妳們廣告 中國信託we are family 是這樣服務態度嗎 妳們凍結客戶存款 連發個簡訊通知都不肯 妳們是民營企業 又不是官僚...

一連機槍式的責問 把她罵的啞口無言 連番道歉說對不起 會改進

氣稍消 準備週一好好對付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看看政府討債機關 如何依法要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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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 就跟執行署乙股女書記官幹上

"請問妳發文扣押我的存款 為何沒送達公文給我 銀行收到的是副本 我是當事人 正本為何沒合法送達 如果有 請出示回執條 妳到底以何筆欠稅扣我的款 妳到底發文幾家銀行 扣我的錢 應扣多少錢 已扣多少錢?"

"你欠稅有2筆 一筆87年所得稅 一筆地價稅 你的戶籍是否在行義路 有管理員簽收"

"87年 那是6年前 我從不知有所得稅未報 即使漏報 也該來文催討 對帳 我一直戶籍在南京東路 妳公文是否送錯 妳的扣押命令未經合法送達 凍結我的存款 侵害我的權益 我要依法告妳贖職"

一聽我要告她 她的口氣緩了下來
"好吧 我明天行文各銀行 撤銷所有扣押命令 另外再送新的公文給你 你再收罷"
就知道 她違背正常法律程序 未經合法送達 給當事人10天異議期限 就違法扣押 把我銀行存款扣光光

印證了一句老話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