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網友請我幫她男朋友找失散已久的姊姊們
以下是他的尋人啟事 請網友們轉貼 或者幫忙注意一下
謝謝!!

請大家幫幫忙...
我出生於民國71年3月21日..
三歲時也就是民國74年我的父親-田嘉銘..去世了..我唯一的父系親人.
兩個姊姊.
.二姊-田麗萍..民國54年11月2日出生..父親走了以後..
二姊便到美國尋找我的大姊-田麗玲.依親去了..
原先也想帶我一起前往..但因外婆不捨...我便留在台灣..
我的祖籍是浙江省 上虞縣..父親在世時在台灣鐵路擔任總會計..
姊姊也在台鐵服務過..從前我們住在台灣.台北.松江路上.
數年前二姊有回台找過我..但因搬家而失聯...
我很想見見我的姊姊...就算是照片也好...
還有父親的照片...
到現在我還是很模糊...我的父親長得如何...我很想很想知道..
我只知道他寫的一手美麗的英文..燒的一手好的家鄉菜....
我們試過無數的方法尋找親人...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
希望..大家幫幫忙...給我一個希望...幫幫忙..
傳下去...我的聯絡mail:wing-2400@yahoo.com.tw
小麒...

有人知道還有什麼更好的方法可以尋人嗎?
謝謝喔!!

葉雯告別式 金士傑的最後一封情書 2006-04-10 12:47:16   金士傑  

親愛的葉雯,我是親愛的金寶。很替你高興,終于解脫了。病痛、折磨、負擔、沈重的生命,終于拋開了。我雖然很難接受這個決定,但還是為你鼓掌,面對病痛,人真的好渺小,打不過。你獨自孤單的強忍了這麼多年,你的毅力,我只有佩服。  

這幾天,你們一家人的表現也很棒,大家相互扶持,共度時艱。他們很體諒、很堅強的說:「葉雯不希望看到我們跌倒,葉雯只是累了,去休息了。」  

尤其兩個女兒的表現,讓我驚訝,前一秒鐘還在傷感,後一秒接到事情,就能快速冷靜的反應回答,處理狀況,有條有理,每件事都不亂,她們真的擁有大人的成熟,我由衷的敬佩,這兩個孩子,你可以放心。  

葉雯,你不在我們身邊的第二天早上,我起床,第一個念頭是這個世界不甜了。這麼多年,你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甜、心甜、笑容也甜,連在KTV唱首悲傷的歌也甜甜的。  

我太喜歡太想念你的笑聲,笑得像小孩子、像個小傻瓜,像天使。一個最善良、最純潔的靈魂,才會有這麼甜的歡笑。我真的感激從頭到尾,你我共同走過的每一步路,每一個記憶。我喜歡和你出國時一起看著火車窗外,一起在飯店的陽台上,邊喝點小酒,邊看湖賞雪。  

我喜歡和你在一起,練習讀劇本台詞的感覺。我喜歡你聽我講完一大堆嚴肅的分析見解之後,突然賞我腦門一個脆巴掌‘ㄅㄧㄚ’!然後笑得人仰馬翻的。  

我喜歡你那麼在乎我寫給你的情書,一張張一綑綑的收集在床頭,有時久久拿出來偷偷重讀,又偷偷哭起來。  

我喜歡你看到馬路上紅燈剛亮,就像個小賊一樣的一馬衝過街,我嘲笑你出息不大、惡習難改,你呢,笑得蹲在地上還笑不停。太多太多可愛的畫面。  

記憶是可怕的。但換個角度,記憶也是最可貴的最美好的。它們會陪你陪著我,以及我們每一個至親好友,到永遠。  

有一次你說:ㄟ!這麼多好玩的事情,來不及都記下來,忘了怎麼辦?我說:如果你會忘掉,別怕,我會替你記得。你說:那就好。既然那就好,那麼我就好好提醒你一個事。  

有兩個50多歲,剛剛開始戀愛的中年男女。女的說:下輩子投胎作人,我一定來找你。中年男人的回答記得嗎?他很得意,但又裝得很酷的說:很好!但下次請稍微早一點來找我。然後,那個女的,笑了很久,很久,很久。  

葉雯平安!喜樂!愛你。  

千言萬語

原文取自http://news.sina.com



在closing statement之後 我們就進了 deliberation room
先選了一個 lady (juror #1)當 foreman

法官給我們的選擇是 (一)不用賠 (二)全賠 賠多少 (三)各有責任 賠多少
我們九個人只要七個人看法一致就可以了

我們每個人先把看法說一遍 然後表決
有六個說 (三)各有責任 兩個說 (一)不用賠 一個說 (二)全賠
眼看還少一票 我就問那個選全賠的 juror要不要 change her mind.
她說好 她改(三)各有責任 再來就是要討論 賠多少
一個男生說三萬五 另一個說五萬 我和另一個太太說七萬 其他三個都說十萬
大家就不同金額 又開始討論 眼看著沒結果 一個 juror就說 要不然就平均好了
平均的結果是七萬五 這時這個 foreman就說 那她要加二萬
那個說三萬五的男生ㄧ聽 就說 那我要減兩萬
這樣一加一減 不是還是一樣ㄇ 於是大家就算了 七萬五就七萬五ㄅ

其實 我發現選 juror真的很重要 男生大部分比較沒同情心
那個賭爛官司的男生 就投票不用賠 另外兩個男生也建議賠比較少的錢
選年輕人 也不利於這次的官司 他們認為跌倒怎會跌成那樣?
再說 不能站不會找別的工作? (告方要求賠不能工作的損失)
選老太太就對了 老太太比較有同情心 女人同情女人囉 尤其是老女人 呵
我們這個jury的兩個老太太 都主張賠十萬以上
還好 還有我們這些中間份子平衡一下 ^^

這次官司 最重要的一點是燈壞了
我們七個人一致認為 這是公寓該負責任的地方 他們沒修 就是失責

宣佈審判結果 原告很高興
雖然沒有20萬 至少她還可以拿到三分之二的七萬五
原告的律師就沒有很高興 因為他只能拿到不到三萬
想想他這三年來花掉的時間跟金錢 呵 也許擺平吧?!
(大概還是有賺一點啦!)

被告律師的臉臭臭的
well, 被告的公寓公司有很多的公寓 是個大公司
七萬五 不算什麼 ^^

pic:http://www.randallhouse.com/dr/images/The%20Verdict%20Is%20In.jpg


昨天FOX有演一齣連續劇 叫做Prison Break
我覺得很好看 而且越來越精采

劇情是敘述 一個哥哥被陷害 說他殺害了副總統的兒子
他被判死刑 將在30天內處決
他弟弟為了救他 去銀行開槍 而被判入獄
他弟弟是建築工程師 曾在建築事務所工作 所以有監獄的藍圖
他把重要的資料通道等等都刺青在身上 準備帶他哥哥和一些幫忙的人逃亡

這星期的劇情很刺激 因為監獄爆動 又被壞人發現他們要逃獄
州長的女兒差點被罪犯挾持 弟弟又得去救她 (州長的女兒是監獄裡的醫生)
哥哥則是被某高階人事下令暗殺

哇 真期待下週的劇情 呵呵
話說 總共有九個人被選上陪審團 一般是需要12個人的
但是聽說 civil case只要六個就可以了

星期五選上陪審團 星期二開始審判過程
還好每天都是九點半以後才開始 所以我也不用為送小孩的事煩惱
送完天星後 慢慢地開車到鳳凰城市中心
以後的三天 這個commute變成是最痛苦的一部分
從我家開到法庭居然要開將近一個小時 高速公路變成慢速公路
OK, enough complaining about the traffic, lets move on. ^^

trial的第一天 兩方的律師先來opening statement
告方的律師年紀比較大 大概50左右 講話慢條斯禮 很relax
被告的律師年紀大概30左右 體格壯碩 看起來很嚴肅
雙方都把事情陳素一遍 當然雙方講的重點都不一樣
告方說是被告的疏忽 才會發生跌倒 被告說是告方太重 又本來腳就有毛病
雙方互不相讓 又秀相片 又秀文件的
well, 事情是這樣的:

這個婦女跟她老公在三月一天晚上買菜回來(grocery shopping)
從停車場走到他們公寓 忽然這個婦女跌倒了 傷到了踝關節 進了急診室
這傷一直沒好 開了兩次刀 開第一次刀後 她有繼續上班
開第二次刀時 她已沒上班了 她說傷到現在還沒好
這已經是2001年發生的的事 發生半年後他就請律師 準備告人

告方律師說 因為水泥板凸起 害這個婦女絆倒 造成踝關節受傷
他還照了水泥板的像片 特別放大 讓人看起來好像凸很高
看起來好像凸了3/4吋 其實才半吋
被告方則說 告方是絆到石頭 根本不是什麼凸起的水泥
這是爭論點之ㄧ

另一個爭論點是 這個婦女的腳傷是不是跌倒引起的?
雙方都請了醫生來作證 告方請一個 被告請了兩個
這些醫生在作證時 大家都幾乎快睡著了 我看連法官也快睡著了
我們陪審員之ㄧ 還大聲地打哈欠 害我很不好意思
唯一讓我們精神一振的是 當律師問這些醫生來作證賺多少錢?
第一個醫生回答 一小時500美元 哇靠 我們陪審員一天才12塊!!!
我忘了第二個醫生回答多少錢 不過我們也都是哇 驚嘆一聲
第三個醫生回答 半天三千元 他說那是他差不多半天看病人的錢
靠靠靠~~~很多人一個月還賺不到三千ㄋ 在台灣大概要賺兩個月以上
唉 連那個做水泥的來作證都有一小時125美元 難怪告來告去都要花很多錢

第三個爭論點是 有一盞燈泡那時壞掉
雙方律師沒有在這點作很多爭論 告方說 公寓方面疏忽管理
被告說 他們每天白天巡查 晚上大概一個月會巡查一次 他們並沒有疏忽
這個爭論點 他們只是蜻蜓點水地提了一下而已 重點都在水泥板凸出來
事實上 這個爭論點後來成為我們陪審團討論的重點

整個trial有很多時候是在唸deposition具結書 也就是在法庭外作證的書面記錄
這個部份也是很無聊 都是治療醫師的證詞 談治療的經過

除了中間有個juror認識一個作證的醫生外 整個trial還算蠻順利的
這個醫生剛要開始作證時 這個juror就說: 我認識他
結果 我們這些其他jurors就被請了出去 留下那個juror和雙方律師
我那時還以為會mistrial 沒多久 我們被請了回去
法官說 你們不可以問那個juror發生什麼事 什麼都不准說 不准談
然後呢 我以為我們可以回家了 結果呢 又繼續審判 呵
看來是沒什麼大不了 後來聽說 原來那個醫生是那個juror的家庭醫師
聽說 那個juror也曾跟原告講話
照理說 我們是不可以跟原告被告或律師講話的 也不可以跟別人討論案情
只有在deliberation room 而且所有juror都在時 才可以討論
well, 法官只是提了一下 然後重伸不可和原告被告或律師有接觸或講話

在closing statement的時候 原告律師要求陪賞20萬美金
被告律師則說 真要賠的話 二千塊就足足有餘了

然後 法官要我們去討論要不要賠? 如果要賠 賠多少錢?
結果??? 下集! 呵 手好酸 真佩服那些打很多字的人 呵


昨天看電視新聞 剛好看到jetblue的飛機在天空中巡迴
因為飛機的前輪歪了 必須迫降
我看到新聞的時候 剛好飛機快要降落了
聽說這飛機是從加州的Burbank起飛 起飛後機長馬上發現前輪歪了 而且無法矯正回來
於是就準備迫降 經過討論後決定降落在有最長跑道的洛杉磯機場
在降落之前要先把汽油燃燒掉 於是飛機在上空盤旋了三小時

終於要降落了 我那時候看得好緊張喔 145個乘客耶 加上機員們
真的好希望不要再飛機失事
飛機前輪開始冒煙
前輪起火 那時我真怕飛機燒起來
終於停下來 我自己歡呼起來 呵

因為jetblue的飛機 每個座位前都有電視 而且是direct t.v. (衛星是嗎?)
所以 飛機上的乘客都在收看自己的新聞 聽說好多人哭了 還有大男生也哭了
好多人都打電話或傳簡訊跟家裡的人預先道別 聽了真是心酸

很高興飛機平安降落 我很喜歡jetblue說
我們今年三月 從紐約飛鳳凰城就是飛jetblue的 服務很好 飛機上的電視讓你看到爽 呵

聽說 jetblue的機長在降落後還開玩笑說 對不起 我把飛機停離了中央線六英吋
"He joked that he was sorry he put the plane down 6 inches off the center line."
quote from yahoo news.

all pictures are from yahoo news.


想看更多相片 請到
http://www.wretch.cc/blog/paobearden&article_id=2394146


商場上有句話說 Location Location Location (地點 地點 地點)
我們這次的trial 我卻要說 Juror Juror Juror
為什麼呢? 讓我戲說從頭

這個Jury duty 是經過第一次可無條件延期(三月時要去紐約)
第二次改期(六月時回台灣)改到八月而定下來 特地挑了個老公不上班的星期五
去jury duty的前一天得打電話去supreme court聽 要什麼時候報到
八點十五報到 我到的時候已經是超過八點半了
還好碰到一個lady 她說: They won start without you.
其實它是經驗老道 每兩年就被叫一次
她說: 奇怪 說是random 怎麼每次都被叫到?

jury duty只要被叫過一次就可以免疫兩年
也就是說 這兩年我可以翹腳捻瘁秋 不用擔心再被叫去當juror
這是我變成公民註冊投票以來 第一次被叫到jury duty
(如果不註冊投票 就永遠也不會被征召 我們有兩個朋友就是這樣
為了不要服jury duty 他們都不註冊投票)
不知道要說我是幸運呢 還是不幸運? 第一次被征召就被選上juror
連同被選上juror的老太太 都訝異我第一次就被選上
實在是因為很多人躲都躲不及ㄋ

呵 好吧 現在要真正開始了 ^_^

這次總共有四十人被征召 我是12號 正好在選陪審團員時可以坐進jury box
(jury box裡有十二個座位 就是電視上看到的jurors坐的地方)
大家都坐好之後 法官(judge)先告訴我們這是個什麼樣的案子
然後問有沒有人知道這個案子? 沒有人舉手 真是小的不能再小的案子
這個案子總共要花四天的時間 然後他開始問 有沒有人無法參予
這時 一堆人開始紛紛舉手 他讓每個人站起來說理由
有人說身體不好 無法久坐 法官就問 那你怎麼工作的?
有人要接小孩 法官又問: 那今天誰去接?
有人說有重要公事要出差外縣市 法官就問: 那你這個行程是之前安排的還是之後?
有一個醫生說 他要是來當juror 他的病人就沒人看了
有一個說 他是全職學生 還有一個說 他要是四天沒工作 他就沒錢付帳單了
有一個更直接 他說他對所有的告來告去都很反感 呵 看來他真的很不想成為juror
應有盡有不同的理由 真是琳瑯滿目 我是得接小孩 不過並不是沒人幫忙 所以就沒敢出口
其中一位先生要求去跟法官私下講話 講一講之後他就被excused回家去了
我們都在想 他到底說了什麼?? 呵

在大家說完理由之後 法官又問有沒有人認識被告 原告 律師們 甚至他 跟他的職員
還有 有沒有互相認識? 大家瞪來瞪去 沒一個認識 (呵 真不知他們哪裡抓來的這些人?)
接著法官把生病較重的人放走 全職學生 還有一個有幼兒的寡婦也被放了
要接小孩的被留下來了 醫生也被留下來 出差的 沒錢的 反對官司的 通通被留下
當然還有我們這些沒出聲的 也通通被留下來
大概總共二十五個人左右

留下來之後 又開始第二回合的"審問" 問了我們一大堆跟案子或法律有關的事情
這個案子是有關一個婦女在公寓跌倒 腳部受傷開刀 然後控告公寓疏忽賠償
所以法官就問 有住過公寓的舉手 有跌倒的舉手 有親戚朋友在法界工作的舉手
我通通都舉手 我住過公寓 在洛杉磯機場跌倒 我妹在法院工作

當然 法官又問了很多很多的問題 還說有誰會來作證 問我們認不認識
結果那個醫生候選人認識三個醫生證人中的兩個
呵 那時我們心裡都知 他大概可以逃過這次的jury duty了
法官也問 有沒有討厭房東的? 有沒有不喜歡房客的?(當然不是這樣問 不過意思差不多啦)
如果有人說了一堆事情後 法官就會問他 那這會不會影響你的判決? 每個人都說不會
法官又概略地問大家 如果你覺得你無法做公正判決的請舉手 結果沒人舉手

這樣折騰了一兩個小時後 叫我們去吃飯 下午一點半再回來
要走的時候 被告的律師對我笑了一下 我想 完了 我大概逃不掉了
回來時 所有的人都坐在後面 法官也沒有再問問題 就叫職員開始叫jury的名單
一號被叫到 三號四號也被叫到 再來叫到十一號
果然如預期的 十二號! 呵 我就變成了juror # 5

那醫生真的被dismissed 要出差的也沒被叫到 沒錢付帳單的 法官也放他一馬
倒是那個痛恨官司的男生 卻被選上jury 呵呵 可想而知 他是一臉結屎
想知道他在審判中是如何表現嗎? 請看下集 ^_^


http://education.occourts.org/Media/jury.jpg
相片中 jury坐的jury box有點舊了 現在我們坐的位子前面都有一個螢幕 可以看律師秀的文件證據什麼的


朋友寄來的:

原來「嘿咻」又叫做炒飯的原因是這樣來的丫...


有一次男人要去美國,要半年才會回來。

臨走前,老婆就跟他說:『老公!你出門在外這麼久,有需要的話你可以找人幫你解決!』


他聽了非常感謝老婆如此體貼他,所以也對老婆說:「親愛的!如果妳也有需要的話,

妳也能找人解決,但我們約定,每做一次就要放一顆米到玻璃瓶中。」


他給了老婆一個瓶子後就出門了。


一年後男人回來了,一進門見到老婆便拿出他自己的玻璃瓶,

開心的對老婆說:『老婆妳看,我只放了三粒米耶!』

他也要求老婆拿出她的瓶子,老婆面有難色的拿了出來。

咦~裡面居然一粒米也沒有,男人非常高興。

這時他家女傭端了一盤炒飯出來,女傭說:

『少奶奶!家裡米缸沒米啦!所以我把妳那瓶子裡的米都拿來炒飯啦...』


男人,你高興太早了吧!!


像片來源: http://blogs.gcomputing.com/rocwood/archives/000208.html


這是天星用acrylic paint畫的
(不知道acrylic paint中文叫什麼? 不知是否是油畫的一種?)

天星最近自己在設攤子賣東西 賣些她自己的亂七八糟的糖果玩具什麼的
有時候會賣些畫 (drawing mostly)
她哪來的顧客呢? 當然只有我和老公囉 有時候還有Tanya
那天Tanya來時說要買她的一幅drawing for ten.
ten什麼就不知道了
我說: ten cents? (十先?)
Tanya說: ten dollars. (十元)
什麼? 小孩子真是沒有金錢概念 一張亂畫的神奇寶貝也可以賣美金十元?!
後來聽天星說 Tanya說要用五元買 不過天星沒拿到錢 也不知Tanya會不會給
天星說 也許Tanya說的是假錢ㄋ 呵 那也難怪了 要是用假錢 我可以出個一萬ㄋ ^_*

回到正題

天星總共畫了兩幅畫 她要賣一幅五元
我跟她說她可賣一幅最少十元以上 我指的是賣給別人哪 呵
我跟老公都很喜歡這一幅畫 於是我跟天星cut a deal - 五元兩幅
呵呵 五元對小孩子來說很多溜 她賣了 呵呵
我轉賣給老公十元一幅 呵呵 (just kidding, 他的錢還不是我的錢!)


天星很喜歡睡在我們中間
我跟天星說: 你再繼續睡在我們中間 我們遲早要離婚的
天星一向很怕離婚這個idea 因為她喜歡爸爸 也喜歡媽媽 (呵)
每次我說離婚這件事(都是故意鬧她的) 她就會踢我
可是這次她居然沒反應 (她實在太愛睡在我們中間了我想)
我繼續說: 到時你要跟爸拔住 還是媽麻住?
她歪著頭想一想: 我可以和翔雁還有Tanya一樣
一個禮拜住爸拔家 一個禮拜住媽麻家呀

厚 原來她兩個最好的玩伴的父母都是離異 所以她也見怪不怪
她居然也適應了父母分開住的idea了 (我不知該哭還是該笑)
也許她想: 沒跟兩個睡 起碼每次都可跟一個睡 總比自己一個睡好吧?!
(她會想這麼多嗎? 呵)

呵 真不知她什麼時候才會開始自己睡??? (sigh)


幾天前 天星跟我說 她要上游泳課
我說: 不行耶 我們要回台灣
她說: 不要 我不要回台灣 我要上游泳課!!!
她頓了一下 繼續說: 要是去網咖 我就回台灣
哈哈 這小子 在高雄時 愛上網咖比愛去麥當勞還多多
不過 她繼續說: 我可不喜歡那裡的用蹲的廁所 還有
他們的養樂多都加那個鹹鹹黑黑的東西(酸梅) 實在很難吃 我不喜歡
哈哈 年紀小小 意見還不少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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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 我跟老公說 我這個禮拜都沒代課上班ㄋㄟ (因為時間橋不過來)
老公說: 那很好呀 真羨慕妳!
我說: 我看我星期五最好去上班 (星期五老公不上班 可去接小孩)
老公說: 不!
我說: 我應該留在家裡陪你ㄇ?
老公說: 對啊
然後 他就跑來抱我說: 要怎樣我才能也不用上班呢?
我說: 叫我去上班啊!
他說: 對ㄏㄡ!
哈哈 傻傻的老公
不過 他也知道 我賺不了多少錢哪
我又說了: 還有一個方法
就是把房子賣掉 然後去住在一個dump(像垃圾場的爛房子)
他聽完想想 他還是乖乖去上班好了
呵呵呵~~~~~

相片: 天星的天地一角 (她有好幾角ㄋ 我們家永遠是亂七八糟的 呵)


我給"不知所云"的Lynda留言:
"我以前也會想給小孩學這個學那個的 現在只給他專心學鋼琴 其實學東西不用太早 我以前太早送安安(兩歲多時)去學音樂 效果不好 她很小時也學過畫畫 我也覺得沒用 倒是多帶小孩子去玩玩 增加見識 效果不錯"

寫完後我認真地想想 當我的小孩真的跟我跑不少地方了ㄋ

其實小孩子去學東西太早效果並不好 而且白花錢
當然 多接觸東西是好的 但是實在沒必要花很多錢 很多學習的東西 在家裡就可以做
像我們家的印刷用紙 大部分都給天星用來畫畫用掉了
我覺得craft是最好的小孩活動 給小孩練習手眼調和並訓練用腦
天星要做東做西的 我大部分都會讓她做
雖然她做的亂七八糟的 但是那是他練習創作的機會
阻礙了她創作的動力一次二次 或則三次 以後她可能不會再有創作的欲望了

OK, 歸到正題 講我要記錄的旅行 ^_^

我覺得旅行給小孩子的衝擊 比任何學習來的大
不要以為小孩子記不住 其實那種經驗已經在累積
不管學習或做任何事 經驗越多 效果就越好
當然最主要的 小孩子要喜歡 否則是維持不了多久滴
有小孩不喜歡旅行的嗎? 好像沒有吧! ^^

安安小時候跟我去過香港 大陸 韓國 菲律賓 和西班牙 當然還有美國
她六歲時 我把她偷偷帶來美國九個月
她在這裡唸了幼稚園和半年一年級 直到她後來回台灣

天星去的地方更多 因為我更有閒了 呵
她五個月就跟我們回台灣 一歲時又回去一次
二歲多時去密西根 並遊尼加拉瓜大瀑布和加拿大
同時還去了New England area (美國東北部)
三歲時 我們去佛羅里達 喬治亞和南卡
在同年三月 我們去了英國 德國 法國 瑞士 和一點點的奧地利
她五歲時 我們又去了英國 義大利和法國
這次看了很多的博物館 對她有不小的衝擊 她認識了很多名藝術家
後來 我們又去了加州 拉斯維加斯 紐約 華府
當然這中間 我們又回了好多次台灣 也去了三四次的聖地牙哥
我們也每年去露營一二次 小孩子真是愛透露營了
(其實連我們大人也很喜歡滴 露營的感覺真是太棒了 要去了才知道)
露營要很小就去 否則到了teenager(青少年)才來培養已經太慢了

唉呀 說了這麼一堆 主要是在紀錄我們去過的地方啦
還有 就是要強調 -- 要多帶小孩子去玩玩
不管是遠是近 對小孩子的身心和智力成長都有很大的幫助
小孩子是需要多方面的激發的 尤其是環境週遭的stimulation(刺激)
可以加強小孩子敏銳的觀察力 當然喔 要給小孩子足夠的空間和時間去吸收

完!

我也有點不知道我在說什麼 呵呵

相片: 和安安在菲律賓 (1992)
【2005/04/22世界日報】

聯邦法院最近一裁決表明,「說好跟張三、結果嫁李四」的方法不能換得結婚綠卡。以未婚夫妻名義,取得來美K1簽證,入境後改變心意,嫁娶第三者美國公民,這樣所獲得的綠卡,司法部得予取銷。在加州的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庭日前裁定,K1簽證是讓外籍未婚夫妻來美,嫁娶擔保其來美的公民,不能移情別戀自行婚配。

一名與美國遊客相識相戀並訂婚的外籍女子,獲未婚夫擔保獲得K1簽證來到了美國。該女子並依K簽證規定拿到了工作許可,找到工作。

該女子在工作場所認識了另一名美國公民男子,兩人日久生情,女方因此一拖再拖不與美籍未婚夫成婚,過了三個多月,美籍未婚夫終於放棄。在到了美國四個多月,該女子終於與意中美籍同事結為眷屬。

婚後,美籍男子為外籍妻子,以美籍公民配偶的優先條件申請綠卡,很順利地取得臨時綠卡,兩年後又調整為永久性綠卡。

該女子正在等者公民外籍配偶綠卡三年可調整為公民的時候,移民機構來了一封信,稱綠卡發錯了,因為她入境為K1美國公民未婚夫妻簽證,只能在來美三個月內與擔保的美籍未婚夫妻結婚,才能繼續留在美國,三個月還不結婚,則K1持有人必須出境,移民局當初沒有注意該女子擔保人「掉包」,才讓她取得綠卡,現在移民法官要取銷其綠卡,並且遞解出境。

這名女子不服移民法官的判決,到移民上訴局又遇到相同的結果,決定到聯邦法院上訴法院去告司法部,認為司法部不應因本身的錯誤而取銷其綠卡,並列入遞解出境。

聯邦第九上訴庭在判決中維持移民法庭的原判,聯邦上訴法院在判決書中稱,當事人以K1簽証入境,就必須遵守有關K1簽證的法律限制,國會訂出K1簽證法律限制,就是為了保護真正的美國公民未婚夫妻的權益,防止外籍人士利用假愛情來換取美國的居留權。

判決書上寫到,當事人沒有遵守任何限制,在申訴中又認為以法律上錯誤的婚姻要求法院豁免她遵守的義務,包括與美籍未婚夫妻在扺美後三個月內成婚,行政單位的錯誤並不能作為當事人可以非法的籍口,因此,決定維持移民法院原判,當事人的綠卡取銷,並且遞解出境。


昨天我帶天星去YMCA運動
一到停車場 居然車子停得滿滿的
我說: 為什麼那麼多人呢~~~?
(其實這是個rhetorical question --不需要回答的問題)
不過天星還是回答了: 大概是因為很多人都很~胖~吧?!
呵呵 That is so funny! 小孩子的邏輯 ^^


3/16/05
這天是我們換旅館的日子 我們check out之後 就先去另一家旅館
這個決定是錯誤滴 因為那個新旅館在皇后區 離我們要去的景點有一段距離
而且每次到地鐵站都得坐旅館的車 不是很方便 旅館本身也不怎麼乾淨
還是AAA認定的 I think AAA should take another look.

Anyway, 等我們打點好 再去我們要去的博物館 已經太晚了
還好 我們趕上了四點的渡輪 遊了南半個曼哈頓
這次我們是買city pass, city pass總共有六個景點 售53美元
如果每個景點分開都去的話是105.50美元 小孩子的是82.50賣41美元
買了city pass的好處就不用排隊 不過好像我們還是排了隊 mmmm~還好不是旺季

坐了渡輪後好像沒去哪裡了 竟然都忘了 還是要馬上寫比較不會忘記 QQ

3/17/05
今天我們就check out旅館 因為晚上要去住在紐澤西朋友家
昨天我問地鐵一個人有關寄放行李的事 他說巴士站有得寄
我們就把行李提著去巴士站寄 沒想到到了巴士站 哪裡的人說
自從9/11後就沒有寄放行李的地方了 哪裡都沒有!!! 我們愣住了
怎麼辦?? 我們今天原本計畫去看自由女神的 哭~~~

發了一下呆之後 我們決定帶著行李走 唉呀 好像在搬家似的
大包小包重的要死 拖著坐地鐵 拖著坐船 現在想想 覺得真是好笑

還有一件事更好笑 我們是要去看自由女神的 結果坐錯船 坐到紐澤西去
哈哈 還好那個渡輪是免費的 只好再坐回來 也還好沒去看自由女神
後來我們發現去看自由女神是不能帶背包的 何況我們還是大包小包的
說來坐錯船等於省了我們一件麻煩事 呵呵

還有 那天和我們住同旅館的一位澳大利亞來的英國女士 問說她可不可以和我們同行?
我們說好 她人還好 但是似乎不是一個非常的nice的人
我們一堆行李提上提下 她從頭到尾從沒offer要幫忙一下 當然我也不會真的給她提
可是~~~連offer都沒offer 也太不nice了吧?! 我後來跟老公提起這件事
他也覺得她不是個很nice的人 hmmmm~~~大概是有錢人使然吧(聽說她老公是醫生)

我們最後去了Air Sea and Space Musem. 他們也不給我們放行李
我們只好去麥當勞吃東西 並把行李放在那裡 我和老公輪流看管
真是好笑的一天!

傍晚我搭Coach USA community的巴士去紐澤西找朋友!
朋友帶我們去吃Chinese Buffet
那天吃的很飽! ^_^

上圖 布魯克林吊橋 下圖 紐約曼哈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