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歲既不是最燦爛的年華, 也不是最慘淡的時代, 卻是踏踏實實的人生腳步。



突然看到30歲資深美少女的徵文, 先不提還可以參加抽獎 (當然這也是重點之一, 唉~ 我等祿蠹, 焉能不為免費獎品而疲於奔命呢?)只說這個有題目, 就是好啊! 本來嘛~ 寫日記部落格這種事情, 就像是小時候作文課的所謂自由命題, 套句相聲的話: 沒有標準答案的題目, 怎麼會是好題目呢? 既不能寫偉人少年時期看小魚逆流而上的故事, 又不能寫我父親那青布棉袍黑色馬褂的背影, 日子就這麼一天一天地過著, 還能想出什麼更了不起的題材來呢? 現在有個題目可以想想, 怎麼不叫人心花怒放?!


可是, 這個題目, 真是愈想愈艱難。 如果真要說我活到了三十來歲, 真有什麼與眾不同的魅力, 那就是鄉愿吧! 說得比較白一點, 就是昧著良心說話, 明明知道自己也做不到, 卻怕別人知道會取笑, 所以一定得冠冕堂皇地說些自我安慰的空話。 因此, 面對一個十幾二十歲的年輕美眉, 得一口咬定自已也是屬於美少女的行列, 雖然資深, 還是很有市場潛力的, 更不用提這種三十歲特有的成熟魅力, 一舉手一投足間的風韻, 哪是年輕小女生可以相提並論的? 也因此, 面對一位四五十歲的姐姐阿姨, 我們自然多了許多年輕健康的活力, 成長在八零年代經濟起飛, 政治穩定, 社會多元發展的後冷戰期, 我們沒有上一代的包袱, 精神上的解放與普及的教育, 讓我們更懂得生活的情趣, 能在家庭工作與自我發展間取得平衡, 活出新新人類的自由與自尊!! 唉~ 這是一個多麼樣美好的世代啊!


這麼說, 夠鄉愿了吧! 可真的是這樣的嗎? 我不禁想問問我自己。 就像許多三十歲的勵志書上不斷提到的, 人要有自信, 不要被他人的眼光所動搖, 要自我肯定, 要獨立, 要享受生活。 當然當然, 我是打心眼裡贊成, 可是, 就是因為能實際執行的人不多, 做得到, 就不用再看了, 做不到才需要一再警醒自勉, 所以這樣千篇一律的勵志書還是會大賣, 所以我還是免不了做一個苦悶的缺乏自信的年逾三十的婦女...


三十歲大概是過了青少年發育期間那段不確定的年歲以來, 對於他人的眼光最最在意的時候了! 怎麼說呢? 三十歲是一個不尷不尬的關卡, 論起資歷深厚, 事業有成, 還差了一點火候。 所以當小主管的可能性雖然高, 可做人下手的時候更多。 二十來歲的時候, 年紀小志氣高, 總覺得未來是不可限量的, 這固然讓人衝動莽撞, 有點乳臭未乾靠不住的感覺, 可是同時也顯得精力充沛, 對於挑戰充滿勇氣, 不怕犯錯,[錯了就錯了啊! 大不了我換工作, 誰怕誰啊?] 可是到了三十歲的世代, 我突然失去了這種勇於犯錯的信心, 因為擁有的財富與社會地位不同了, 更加覺得輸不起。 一言一行開始顯得小心謹慎, 不求有功但求無過, 為的只是在年輕小孩面前爭個面子, 在長者面前搏得一句, [不錯! 有責任感!] 是啊! 責任感遠比高宏氣魄要重要的多了啊! 守著一個穩定安全的無聊工作, 可比千變萬化卻朝不保夕的自由業要可靠得多了啊!


從不認為結婚是種義務的我, 一直就不知道婚姻感情對於一個年屆三十的女人來說, 到底有著什麼樣的特殊意義。 這麼說來, 也許我是幸運的。 三十歲那年我也就水到渠成地結了婚, 正式終止任何親朋好友在我耳邊叨唸的可能。 可是, 當昔日的姊妹淘,一個一個掙扎於親友團的巨大壓力之下, 我才真正體會到:三十歲的女人是不自由的。 自由是需要叛逆做後盾的, 叛逆在感情上不是一件壞事, 可是需要極大的意志力才能把持得住, 稍稍心思薄弱, 就會萬劫不復。 從此我不再是我, 而是親友團甚至網友團拉扯操弄的傀儡。想結婚也好, 不想結婚也罷,扎心的話還是一如排山倒海而來, 充分顯現出親友們努力不懈 ,潛移默化的熱情。 哪怕心裡早把對方十八代祖宗全都問候過了, 可是擺在台面上的, 還是得要客客套套地說一句,[ㄟ, 是啊, 有在找對象, 不過還是要看緣分。] 自由, 是不需要鄉愿的人才能真實擁有的。


寂寞是另一道說不出的傷痕, 說不出, 因為新時代的女性不應該受到婚姻的羈絆; 因為新時代的女性要活出自己的天空! 可惜的是, 朋友雖然是永遠的, 可是人一天還是只有二十四小時, 當朋友也開始有自己家庭要關切, 夜半的電話, 週末的派對, 假期的出遊, 也慢慢從日常用品轉變為一種奢侈品。 能說是朋友不夠義氣嗎? 三十歲的女人有魅力, 男朋友女朋友可以一個換過一個, 享受著無拘束無負擔的感情, 可是感情難, 你情我願固然好, 要是有一方放不開手, 傷心還是大有人在。 聰明人可以不去管未來, 單純地想著眼下的歡娛, 可是心裡還是會有一個角落渴望著能夠有一個家, 有一個人可以一起生活一輩子吧? 挺困難的抉擇吧!


沒有丈夫孩子, 三十歲的女人對家庭真的就沒有一些牽絆嗎? 很難吧! 如果說在工作上社會價值上我們要說兩性平權, 那麼對於家庭責任上也應該比照辦理, 再也不該說奉養父母是兒子的責任了。 自從開始工作賺錢養活自己, 這種花錢犒賞自己的衝動與奉養父母的義務間, 就不斷地爭戰著, 我不該說這兩件事情是相互衝突的, 依照我爸媽那樣知足常樂隨遇而安的心態, 實在也不會寄望我掙錢養家。 可是他們怎麼想是一回事, 我怎麼想是另一回事。 總覺得這麼多年來爸媽辛苦拉拔大, 錢雖然買不到什麼, 心意卻不能沒有。 第一年賺錢回家, 寒寒酸酸地包了一人兩百塊美金的紅包給爸媽, 他們臉上洋溢的那種[兒女已經長成]的得意神采, 讓我心裡不知道嘀咕了多少次自己衣櫃裡新買的洋裝套裝新鞋新褲。 常常想, 如果我們仍是如同以前一樣住在一個屋簷下, 也許我不會有這麼大的感觸, 可是現在爸媽在泰國, 我在美國, 三年五載難得見一回, 有什麼大小病痛 ,生活上的不如意, 常常都是過了好了沒事了, 才會當笑話一樣說說。 可是聽在耳裡, 能夠沒有一些些揪心的羈絆嗎?


三十歲也是一個該為未來打算的年歲了。 二十來歲的時候, 風花雪月, 生離死別的事情可以說得浪漫, 因為未來太夢幻縹緲, 誰知道呢? 可三十歲不同。 幾個三十好幾的姊妹淘一聚在一起, 就想著怎麼樣存錢買房子; 怎麼樣的房子才符合自己現階段的需要, 還要考慮隨時間增長的空間; 怎麼為未來退休基金事先打算; 保險, 節稅, 貸款, 投資, 教育, 醫療, 乃至社區公益活動, 都是我們關心的議題。 談吐間庸俗實際到自己都不免有些咋舌, 昔日之琴棋書畫, 曾幾何時早已變成今日之柴米油鹽?


有些庸俗, 有些羈絆, 有些裹足不前, 有些言不由衷。 三十歲的我也許真的沒有比較快樂, 也沒有比較有魅力, 可是卻也慢慢地多了許多對自己誠實的批判, 更能夠接受自己的改變。 大學的時候有位教授這麼說過,[你年輕的時代如果沒有一點左派的浪漫理想, 勇於改變現狀, 那你就是沒有良心; 可是當你年紀大了, 如果還沒有發展出右派追求安定的現實主義, 那你就是沒有腦筋。] 這樣的改變不該說好或是不好, 而是成長的過程本來就是一件令人雋永的人生課題。 儘管常常自嘲, 三五年前自己還是二十郎當歲的年代, 眼神中的稚氣就像是十五歲的小姑娘一樣; 可三五年以後的三十歲, 卻像是實實在在的三十歲了。 因為責任感讓人成長, 所以每一個腳步都會穩穩當當, 誠誠實實地接受自己, 而不用再去羨慕或是沉迷不同世代的精粹。


三十歲既不是最燦爛的年華, 也不是最慘淡的時代, 卻是踏踏實實的人生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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