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為了讓全家人(最主要是小朋友)有一個日常生活上可茲遵循的規範,於是請老婆擬定了家規的草稿,並在打好草稿後於星期二晚上召開了本年度第三次家庭會議,此次會議的主席是由孩子的媽媽擔任,出席者有孩子的爸爸及兒子、女兒。
會議一開始,由老婆宣佈今天的開會原因-家規的訂定,此時兒子竟還坐在椅子上手裡還在把玩著玩具,因此馬上被主席訓斥:你這種行為是不尊重與會的眾人,馬上把玩具給我放在一旁。兒子只好乖乖的將玩具放在一旁。老婆請兩位小朋友輪流宣讀家規草稿,兒子讀完後,就請女兒覆訴一遍規定的主要內容,同樣的,輪到女兒讀草稿後就請兒子說明內容,等12條草稿宣讀完畢後,主席詢問與會眾人,有沒有要補充的規定,此時女兒舉手發言:回家要馬上脫下運動鞋,換上拖鞋,並將鞋子擺好不可亂丟,兒子對這個建議不以為然,於是舉手抗議的說:為什麼回家一定要馬上脫鞋子?女兒:因為你時常將鞋子襪子亂丟!於是主席裁示通過此建議。我也補充了每日可看電視的時間之規定,最後討論的結果共訂出了16條家規,並給大家兩週的緩衝時間,兩週後若違反規定的人就必須接受處罰。此次的會議中還明文規定了每個成員所需負責的家事內容,兒子是負責掃地,女兒負責拖地,其餘的則由我和老婆分擔,當然主要的家世還是由老婆承擔,會議最後是臨時動議,兒子提議去看(龍騎士)電影,我表示可請老婆去向同事問一下還有沒有折價卷,若有的話就去看,沒有的話就再討論,會議至此圓滿結束。
如何開會及開會禮節是民主時代的國民必須具備的基本學養,因此藉著從小開家庭會議的訓練,看著兒女開會的表現一次表現的比一次還像樣,心裡實在感到蠻欣慰的,尤其是這次的會議中他倆都有提出建議與發言,而不是像以往一樣只是類似聽訓,實在是一大進步,民主會議的真諦就是:我或許不同意你的言論,但我尊重你發言的權利!相信有朝一日他倆一定能真正明瞭與實踐的。
後記:為何我要訂定家規呢?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培養他們兄妹倆的生活紀律,進而延伸到日後學習與工作紀律,沒有紀律的人是很難會成功的,我和老婆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而越是困難越是耗費時日的工作就越需要紀律,因為有紀律肯自律的人才能抗拒外界的誘惑,挫折的打擊,堅持毅力的完成工作與挑戰,如此方得享有成就與成功的果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