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19 10:41
嚴懲惡狼
點閱數: 605 給我咖啡豆 
對性侵害累犯處以死刑![]()
如何解決性犯罪,中外各國都絞盡腦汁,
但有效根治跟人權保障的拉扯,還是無解。 ![]()
近日的新聞不斷的報導有關捷運惡狼的消息
這種可惡的人,眾人唾棄!!!
但是氣憤之餘,松鼠不禁想到到底有什麼方法可以有效的遏止這些混蛋
1996年美國加州通過法案,強迫性侵害累犯,必須接受化學去勢,引發爭議,
有學者認為去勢,根本無法解決罪犯的心理問題,反而加劇變態的傾向。
這次台北捷運之狼落網,令人髮指的罪行,讓女立委再度提案,
除了要求考慮化學去勢之外,也積極建議採用鞭刑案。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也不斷推出可以抑制犯罪性衝動的藥物,提供治療;
但有些做法,人權爭議不小,包括德州法官,做出強制強暴犯的家門口,
必須立著「危險!登記有案的強暴犯就住在這」。
還有在罪犯身上加裝感應手環,只要接近學校或是離開限制區域,就會警鈴大作;
早期還有更誇張的做法,就是讓罪犯在觀看色情片時,予以電擊,讓他看到異性就想吐,但這樣的治療手法已經被證實無效。
還有部分國家更激進,對性侵害累犯處以死刑,爭議更大;如何解決性犯罪,
中外各國都絞盡腦汁,但有效根治跟人權保障的拉扯,還是無解。
以上文章擷取至番薯藤新聞網
台灣的性侵犯大多入監服刑,但是往往過一段時間就有可能假釋出獄
且入監還需要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來養他們...太不值得了
如果如同上面的文章寫的在強暴犯的家門口立牌
這種做法似乎只是讓他的家人蒙羞罷了!!
並不能真正達到遏止的目的!
我想其實對於這類惡狼,不必給他們做什麼人權保障
化學去勢是必要的,但是有精神科醫生擔心加害人會利用別的"武器"來攻擊女性
那麼也許可以加上更殘忍手段
例如在巴基斯坦有絞刑,新加坡則是鞭刑
雙管齊下,一定要嚴懲這些可惡的壞蛋~
引用URL:
- http://tw.search.yahoo.com/search?fr=fp-tab-web-t&ei=UTF-... (3)
- http://tw.search.yahoo.com/search?p=%E6%8D%B7%E9%81%8B%E4... (2)
- http://tw.search.yahoo.com/search?p=%E6%80%A7%E4%BE%B5%E5... (2)
- http://tw.search.yahoo.com/search?fr=yfp&ei=UTF-8&p=%E6%8... (2)
- http://www.google.com.tw/search?complete=1&hl=zh-TW&q=%E5... (2)
- http://member.webs-tv.net/merge/auth2.php?serviceid=q0123... (1)
- http://member.webs-tv.net/merge/auth2.php?serviceid=q0123... (1)
- http://www.google.com/reader/view/ (1)
- http://member.webs-tv.net/merge/auth2.php?serviceid=q0123... (1)
- http://tw.search.yahoo.com/search?ei=UTF-8&p=%E9%9E%AD%E5... (1)



2007 03 27, 13:51
終身監禁浪費我們納稅人的前 我認為鞭刑加去勢
因為光去勢還是可以性侵別人
要用鞭刑讓他記得再也不敢
2007 03 21, 15:50
聽說去勢後,他們的重犯率也是一樣不會停的,因為是心理有問題,也有人說本身基因就有異常,有人己經"不行"了還是會利用物品來凌虐人的,據說這種人其實是想看到被害人痛苦的神情.
所以呢?不只去勢,而且是遊街讓眾人唾罵,事後還要接受心理治療,一生不斷,因為聽說這種心理異常的人,一旦停止治療,重犯比例還是有的.
殘害賤踏別人的人,沒有享受人權的權利!所以一定要遊街,讓大家小心"狼"來了.這樣大家才能避免再受同樣傷害.
社會對"性"侵害的罪罰真的太輕了,可是對於受侵害的受害人的接納心又不足,試問,一個女人被強姦了,這個女人可能一輩子都受別人異樣的眼光,還可能讓人覺得她很髒,而讓這個女人背負著一輩子難以抹滅的污點包袱;但強姦她的人卻只需關個三五年就又可以出來侵害另一個女人,所以這個社會真的很奇怪.
2007 03 21, 12:12
是因為春天的關係嗎


最近的性侵案很多
像這種危害女性同胞的壞蛋
應該用去勢來懲治才對
有些人道團體還跳腳 說枉固人權
這種人還講什麼人道人權呀
我真不懂 難不成一定要是自家人受害了
他們才知事態的嚴重性嗎
2007 03 21, 07:49
鞭刑吧 從小沒被父母好好打過 那麼出社會 就由政府好好鞭打一番吧 真是禽獸不如
2007 03 20, 20:47
"終身監禁"會浪費納稅人得錢,做啥養那種人渣!!
建議~直接"宮刑"吧?!
據說,性侵者大多都會累犯
若有這種情況,當然是嚴加處份~
2007 03 20, 18:12
呵呵...一來就看到這麼嚴肅的話題
這種問題
好像沒有辦法解決呢...
聽說再犯率高達60%以上
聽起來很可怕
2007 03 20, 17:05
總說就算犯人也有他的人權,但是想過那些被害人的人權了嗎
人本來就對自己行為付出代價的呀,在要求人權之前,該先讓他去承擔做了這件事他該得到的後果吧
2007 03 20, 11:56
真ㄉ很討厭醬子ㄉ人ㄟ...
真ㄉ好可惡唷..
教主真想把自己變成總統..
把這些..
不該有ㄉ人..
通通......
2007 03 20, 09:51
to 順心
沒錯這樣也好!把他們這種人都關在一起
to 比比
處以死刑更棒!還不用浪費米!
且就像妳說的!保障大眾的人權和生命權更為重要呢!
to 小小
就是阿!快快立法來懲治他們
to 山山
不齒不齒,都很不齒!
2007 03 19, 22:19
我個人覺得親人的侵犯最令人不齒.
2007 03 19, 13:17
很恐怖~
真要想一個好辦法來[對付]惡狼啦~
2007 03 19, 11:58
直接處以死刑就好了,因為這些人不管關他多久或給予什麼治療,出來後就是會故態復萌.到目前為止並沒有什麼治療的方法是可以根除的,所以保障這種人的人權和生命權,與保障大眾的人權和生命權來比較的話,何者應該優先考慮,以我的價值觀來看,應該顯而易見的啦.
2007 03 19, 11:54
我認為
該讓這些惡狼,終身監禁
不要放出來殘害女性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