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依然念舊跑來女私找Naomi的同志們:
我決定包袱款款把戲言羅曼思帶去別家阿部了,有興趣的話,請到新版【戲言羅曼思】找米囉!http://blog.sina.com.tw/amor_naomi/那邊主要是寫工作之餘的雜想,內容比較偏向愛情小說創作的討論跟瞎扯。至於那個純感情抒發的假仙
文藝女青年,還是保留在原來的無名版【娜歐米的五四三】裡唷!http://www.wretch.cc/blog/naomi543
beeru~妳一向知道上哪兒找俺,俺就不多囉唆哩
嘿嘿...台北變熱囉,長袖可以不必帶了啦。以上,我是古畑迷灌強花娜歐米。
藍大~妳的阿部運氣真的挺背的,建議妳去無x或x浪,這兩家的版型是我個人覺得較不錯,簡單好上手的啦!無x版型變化較多,留言及回應都沒有會員限制,人性化的很。至於x浪,我最近才剛在用,版面設計簡潔有氣質,管理頁面比無x稍微多一點程序,但基本上還算是易上手的。妳可以從我上面留的兩個網址點進去瞧瞧,應該會比妳目前使用中的版本賞心悅目唷![]()
蔚蔚~感謝妳的真情相邀啦!雖然很感動,但~~~女私在使用上真的有太多不夠方便的地方
,我寧願記得它曾帶給我的美好回憶,也不想繼續邊用邊罵髒話!換個版面不表示我連腦袋也跟著一起換了,呵,我可不希望女私在我心目中的感受,變得像在路上踩到狗大便時的心情那樣糟糕!狗大便無罪...錯的是沒有用心處理的主人。呃...怪了?怎麼扯到狗大便
去了呢!總之...但願明白我雖不捨但有所堅持的心情囉。
普天之下,阿格精神似乎就稱王道了啊^^

憤怒,不可怕
怨恨,不可怕
妒憎,不可怕
唯有愛這字眼這動作這信念才最是可怕
當愛旗立地一張揚
生憤怒
起怨恨
萌妒憎

還以為有機會能再瞅一眼
那湖畔的流光
一直都以為
當閤上眼再睜開眼的剎那間
可以再見你一面
只是沒想到這短短的一別竟是永訣
我留下你
留下的是一地思鄉的煎熬
你留下我
留下的是滿湖倒影的寂寞

別~ 別抬頭
留一瞬未完的遙望
將它封存於河底
藏好
一輩子莫叫人猜透
別~ 別開口
這離別的風雖刺骨
卻遠不及一顆心被撕裂的痛
前世 / 投入誰
難留餘悸
今生 / 捨棄誰
無關痛癢
愛情沒什麼訣竅
只不過狠狠地一咬牙
無痛 / 無淚
淡然 / 遺忘
一切如常我只是‧‧‧只是萎謝了
年少的時候,很多人都玩過小主人的遊戲吧?因為一個小小的把戲,在一群人當中,有兩個人之間的關係會忽然變得密切起來。「小天使」隱身在暗中,默默地幫助他的「小主人」,至於「小主人」呢,則可能老是左顧右盼地想猜出,誰才是跟自己發生關係的另一人?
很奇怪的是,像我這常常自誇記憶多好、動不動就回味往事的「老人家」,腦袋瓜裡對於當初究竟怎麼當小天使的經歷,卻乾淨到令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議的地步!
現在回想起來,不但忘了我的小天使是哪位!也完全不記得曾為她做了啥犧牲奉獻的事情了。 倒是如何當個霸氣的小霸王...不,小主人的回憶,直到事隔n年後的今天,都還深深的印在腦海裡。譬如:我會趁著跟同學聊天的空檔,忽地提高聲調說自己好喜歡xxx喔,果然~~隔幾天真的就有一套xxx的書籤悄悄躺在我的抽屜裡,總之憑著這套卑鄙賤招,當小主人的那陣子,可真是呼風喚雨舒服的不得了!!
看來,我或許天生就是個做主子的料也說不定,咳咳,本人沒有階級意識喔,純粹是在暗指自己的劣根性罷了。 親愛的日記本,聽懂我的意思了嗎?我是妳在這方寸點大的地方內,正牌的、唯一的小主人,記住,我,才是妳的主人。
人的一生中,總有過幾回迷戀偶像的經驗,Naomi也絕不落俗,打從年紀很小的時候就開始迷戀上「崇拜」這種調調了。崇拜偶像是一門很專精的功夫,持練者必須心誠、必須勤奮、必須把偶像從早到晚放在心裡掛在嘴上……
小時候,我曾經極度迷戀當「孤兒」。童年期,很多卡通片的主角幾乎都有個孤兒身份,就算不是孤兒也一定是單親,小甜甜、小英、小蜜蜂……就連在北海小英雄身邊,最常出現的也是爸爸跟一群吵鬧的叔叔伯伯啊。
年幼無知的我,自作聰明地以為,成為一個孤兒是會很幸福的,那應該是唯一能體驗卡通片主角的方式了吧?卡通片中的孤兒主角除了住在孤兒院之外,也可能會到處流浪尋找親人。 於是我努力地想辦法讓自己的生活看起來像孤兒,就算當不了真的孤兒,也要在桌子底疊幾本電話簿加床單的「流浪窩」來住住。
不過很快的,我的孤兒心願就在一場場跟大人搶床單的惡夢中結束了。 步入學習期之後,有很長一段時光,我超迷一種角色扮演──「當明星」。那時哪懂得什麼是明星啊?還不就是在電視機裡看到的那些閃閃發光的臉孔。所以凡是看過的連續劇,只要那主角是我喜歡的,就一定會把精彩劇情搬到客廳或床上照演一遍,喔……有時甚至是好幾遍。當時「受惠」最多的,肯定是我的同班死黨了。反正她們看過了可以陪我一起演,要是某天的劇情不小心錯過了,也甭擔心,看我一人分飾多角也沒問題啦!
即使到了成年,崇拜偶像的情結非但沒有因為人成熟了而漸漸消褪,竟反而有「越崇拜越回去」的趨勢。我居然開始迷戀起了那位把魂「縈」舊夢唱成了「榮」的白光大姐!她嗓音低沉,她眼神帶媚,她舉手投足間皆會帶領風騷。 很奇怪,這白光真的是一則奇蹟。就說她那煙視媚行的螢幕形象吧!白光打從出道開始,在電影中飾演過的角色,盡是寡婦、狐狸精、或一些愛慕虛榮的浪蕩女。一般來說,這樣的反派形象原都該被編成是配角的,但偏偏她一生拍過的電影,居然部部都當女主角……這證明了,她的「壞」的確是極具魅力的。
有人說崇拜根本不算愛。也有人說在迷戀過程中,人的腦袋稱不上存在。那動感情的部份到底是什麼?不就是一顆蠢動的心嗎?它或許不夠理智,但理智的人也未必真誠。崇拜這行為本來就不夠理智,一如人類世界中的信仰呀! 對於無神論者,信仰堅貞的人雖然看上去實在有點冥頑不靈,但看著他誓死都要維護自己心中的那份不容侵犯褻瀆的摯愛時,就算是宿敵,也恐怕會被那眼中真切的情意給嚇到吧。
面對偶像,我總是抱著戀愛般的心情在與「他們」交往,想盡辦法搜集他們的資料、明查暗訪他們的喜好、仔細跟進他們的羅曼史進度、關心他們的瑣碎雜事...那專業認真的態度,簡直比在現實生活中的戀愛還投入! 哈哈!總而言之,誰被我崇拜誰就倒楣了啦!
會這樣抽絲剝繭想起你
是在昨日午后
在街邊
偶然拾起一朵流浪的雲之後忍不住想起
又想起你
你說 / 自己是雲
偶爾會投影在某人的波心
我但願你是
我渴望你是
假如你真能化成雲彩
那我便想像自己也已在雲端
莫取笑呵
不想作誰的幻影
我要直奔你懷裡
有你的方向才是我最想去的天堂

第1個我,很小很小就知道自己先愛上的親人是爸爸。
第2個我,永遠記得腦子裡第一次瞭解「記憶」這檔事是在3歲那年的巷子裡。
第3個我,相信日記裡的媽媽是愛過我的。是啊,我願意這麼相信。
第4個我,討厭三姑六婆們一天到晚同情憐憫的眼光,盯得人渾身發麻!
第5個我,短短醜醜的西瓜皮頭,大人眼中瘦弱乖巧的小不點。
第6個我,小時候最幸福和最不堪的回憶都跟跳跳糖有關。
第7個我,討厭煙酒,但一看見它們就忍不住想起爸爸,祭拜時人家用的是香,只有我這女兒點香煙。
第8個我,只要一走過師大路,童年就像播露天電影似的在我眼前旋轉。
第9個我,害怕會瞪人的大狗,而且是很孬種的怕。
第10個我,喜歡眷村,和眷村裡頭的玩伴。
第11個我,雖然自己的家不在眷村,兒時卻常待在眷村鬼混。
第12個我,生平第一次體會心疼的感覺,是因為一個小男生。
第13個我,曾在晚上臨睡前,向老天爺請求讓我長大以後嫁給那個小男生。
第14個我,沒想過小五的自己竟也會見色忘義。
第15個我,超愛玩角色扮演的遊戲。
第16個我,求生的意志遠勝過尋死。
第17個我,不敢單獨一人搭乘醫院裡的載貨電梯。
第18個我,怕鬼。
第19個我,在夢裡的爸爸總是不說話,沉默,望著我。
第20個我,始終看不破分離的正面意義。
第21個我,在暗戀的過程中,「自己」這字眼會變得很卑微。
第22個我,受不了的難堪...很可能是發現當初曾喜歡過的人,竟是個渾球王八蛋。
第23個我,對鮪魚蛋三明治真是念舊到不可思議的地步。
第24個我,特別容易對戴著不鏽鋼腕錶的男人多看幾眼。
第25個我,錢賺得從來就不多,卻沉迷於靠按計算機幻想自己的財產...
第26個我,越是在意的人或事,越希望不要靠得太近。
第27個我,害怕夜裡醒來,看不見心愛的人。
第28個我,雖然怕鬼卻極愛看恐怖片。
第29個我,幻想某天能拍一部感人肺腑、發人深省的紀錄片。
第30個我,深深體會過一個人絕對有可能同時愛上兩個人。
第31個我,對於沒看到《小甜甜》最後一集始終耿耿於懷。
第32個我,連吵架罵人都保持理性。
第33個我,經過親身測試,發覺昏倒原來不過只是一瞬間而已。
第34個我,受不了和口齒不清的人面對面講話,太容易分心失神笑場造成尷尬。
第35個我,不懂為什麼非得數典忘祖才算政治正確?
第36個我,靠聲音談戀愛。
第37個我,因為內心住了一顆早蒼的心,於是特別容易愛上孩子氣的人。
第38個我,與曾經仇視有心結的人偶遇,一定記得要笑得自信迷人。沒錯,這就是我的小心眼。
第39個我,第一本羅曼史啟蒙書是注音版的《簡愛》。
第40個我,從行事例上的紀錄回味往事。
第41個我,感謝無數的女人用自身痛苦的歷程,教會我要更愛自己。
第42個我,不夠溫柔,卻很愛跟喜歡的人撒嬌。
第43個我,對勒索型戀人完全沒轍,無半點征服慾望,只想逃。
第44個我,企盼深度近視不會害自己遇人不淑,這年頭...愛不對人可跟玩命沒兩樣!
第45個我,上輩子是個革命女烈士。
第46個我,會喜歡的角色,往往是潛意識中渴望的投射。
第47個我,但願可以像《慾望城市》裡的珊曼莎一樣勇敢面對自己的好與不好。
第48個我,第一次性幻想對象是唱「驛動的心」的姜育恆,現在想想還會害羞呢!
第49個我,很傻,但很真。
第50個我,被拋棄的心情,是一杯心酸難嚥的隔夜茶。
第51個我,站在書架前挑書隨想時的雀悅,沒辦法被網路書店取代。
第52個我,不上夜店,受不了眼耳心臟被強烈刺激。
第53個我,挑食,幸好遇到的人都很包容。
第54個我,最常做的家事幾乎只剩下洗碗了。
第55個我,自從用電腦工作以後,開始喜歡拿成堆的稿紙寫信。
第56個我,懷疑肚子裡餵養了一隻怪獸,一到午夜就對我張牙舞爪地狂吼。
第57個我,初吻時居然紅著鼻子哭了。
第58個我,假如喜歡一個人,是不在乎誰主動的問題。
第59個我,喜歡單數,但似乎大部份的事情都必須「成雙」才能完成...

是誰誇說它簡單的?
你懂得嗎?
懂得它是動詞抑或名詞?
你雖嗜喜沉迷卻總不真懂得它
正如同你難忘情老房子的腐敗氣味
卻仍奢求貪戀那一口鑲金玫瑰茶匙上的糖漿
含入口 / 太難
吞下腹 / 更難
於是你開始學會忌妒
發了狂地處心積慮想燒燬我那柄玫瑰茶匙
只因為恨要遠比愛簡單
星星不睡
眨巴著眼
忽地低頭歎息了
妳緩緩流下令人讚歎的眼淚
那淚
像傳說
才墜落就化成了珍珠
妳眼中
寧靜的夜卻燒得像火
不過轉瞬
已延燒成巨幅的煉獄催眠圖
天方亮
身子一翻
妳只是輕聲說了句:
「這樣的夜太漫長,真想...好好睡一場...」
【韓國演員李恩珠】或譯李銀珠、李恩宙
◎1980年11月16日生,1996年鮮京集團SMART學生選拔大賽上獲得銀獎後步入演藝界。
◎成名作品:《哈囉!!U.F.O》、《太極旗飄揚》、《向左愛,向右愛》、韓劇《火鳥》
◎因外形清新,演技自然,曾被韓國影迷喻為哭得最美的女演員,媒體封作「李英愛與沈銀荷接班人」,2000年獲韓國大鍾電影節新人獎、2004年獲MBC電視劇演技大獎。
◎2004年10月改變戲路嘗試裸露演出,患憂鬱症,深受失眠所苦。2005年2月22日於自宅更衣室內割腕自縊身亡。

半掩的門扉
是隔夜的心跳
窗外的茉莉
是醒來的醉
牆角的濕意
是夢痕裡的淚
散落的情詩
是臨別前傻傻的笑
而我呢
我是你枕上的餘香
你倒反而成了我失眠的阿芙蓉膏

前陣子,為了轉換寫作跑道的念頭磨蹭了好久,
因為多了這麼一層明顯的動機,
心裡開始有了徬徨、有了焦慮、也生出了更多的不確定......
我明白,最大的不確定,
其實源自於自己的心。
從前,寫作是我痛苦傷楚的療傷藥,
經過了這麼些年,
寫作這個動作治療了我、撫慰了我、灌養了我......
悲傷漸漸結痂,
傷楚慢慢彌平,
我開始懂得用寫作,來體悟小世界中更多的平凡情感。
我知道,自己是喜歡寫的,
也一直一直很喜歡這樣單純喜歡寫作的自己,
就是喜歡徜徉在無邊幻想的謬思裡,
就是喜歡風花雪月小悲小歡,
那些事,從以前到現在都一直感動著我,
而我,也非常以自己的角色為榮。
或許當個混口飯吃的寫作者並不值得多驕傲,
但,我很光榮,
自己始終堅持自己當初愛它的初衷。
即便一路走來辛苦慘烈,
即便曾經失意曾感挫折,
但只要一提起我的故事、我的主角、我腦子裡的愛恨情仇,
一顆心照樣為它們滾燙得異常厲害。
是啊,這根本是個多簡單的道理呀!
只有當妳真心愛著某樣事物時,
妳的眼睛才會顯得明亮,
妳的嘴角才會不自覺得揚起笑容,
妳臉上的表情才會生動豐富,
妳的心,也才能感受到活蹦蹦地雀悅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