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臨出差前的外子,窩在我身邊的床上,眼眶紅紅的問我:“我覺得很内疚,我覺得我在利用孩子們。”
其實,最近我自己也在思考這個題目。
有人建議,讓小孩子去當服務員,學習服務人群。
有人反對,說,小孩子就讓他們當小孩子,學好進餐的禮儀,爲什麽要他們那麽早熟?
有人舉辦“小小廚師”暑假夏令營,教導孩子們烹飪西點蛋糕。
有人當義工服務貧困的社區,很難過小孩子做大人的家事,或出外做散工賺錢。
我在印度,近距離看到失學的小孩在街上銷售物品,或在工廠當童工。
然而,在我的成長經驗,小時候在同學家的客廳,我們這群高中,初中,小學的小孩,一邊看電視,一邊做同學媽媽接下來的家庭代工。
我比較贊成小孩子們應該早點動手工作。
讓人家覺得可憐的,不是工作本身,而是:
一. 沒有人照顧,陪在身邊,容易發生危險。
二. 沒有做這份工作,就沒有飯吃。甚至,必須承擔家計。
三. 沒有關愛。
四. 失去上學的機會。
我家的孩子在工廠做事,並沒有上述這四點可憐的地方。
暑假這麽長,除了補習一些副科,短期旅行,現代社會的生活環境,他們也都是沉溺在電腦的世界裏。補習,旅行,玩電腦,也沒有辦法增加他們動手,與實際生活接觸的能力。
現在的草莓族,哪一位沒有補習過副科(棋琴書畫),出國旅行,玩過電腦?很多人,不但生活無法獨立,連對長輩,人群,都沒有辦法做到言談舉止得宜。
父母親該怎麽培訓孩子們跳脫草莓壇?
我也曾是溫室裏的花朵,工作,讓我學會獨立。
從小小的代工開始,我從高中就懂得,暑假的第一,二個月先打工賺錢,開學前的兩個星期再去玩,一個暑假下來,非常充實有料。
大學的學費都是自己賺的不用説,趁著打工,讓我認識了各行各業不同的人,不同的思維。畢業後找工作,洋洋灑灑的打工經驗,每每讓應試我的長官點頭稱是。
在社會上工作,我仍然維持著保持一份打工工作的習慣,像翻譯小説,展覽會口譯員,補習班老師,也特別考上了導遊証,在轉換常態工作的空檔期當導遊。這種打工,除了帶來金錢,更重要的,豐富了我的知識,常識,見識,擺脫只在一個行業的單調,局限與固執。
書讀得再多,也是要學以致用;孩子長大,最重要的也是要能養家糊口,趁現在他們可塑性最強的時候,灌輸,培養他們動手獨立,參與家裏的工作的責任感,絕對是有益的。
一般臺灣的家庭,都把孩子保護的好好的,只要他們讀書,寫功課,甚至玩電腦,幾乎不讓他們做家務事。以我過來人的經驗,這樣子既讓孩子們失去學習做家事的機會與興趣,等到他們成家後,女孩子不喜歡做,男孩子不知道要做。其實,只要爸爸,媽媽陪在身邊,把家務分配好,平日洗碗,倒垃圾;周末一起大掃除,這才是實在又天天的親子活動啊。
200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