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鏡子看不到自己後面的頭髮,所以,要外子和孩子們看。
他們都不相信是我自己動手剪的。我已經DIY剪過自己頭髮三次:前面兩次是將頭髮放在胸前慢慢剪,昨天是把頭往前低,頭髮全往前梳,一刀剪下去。
我有一位很要好的朋友,她是非常虔誠的基督徒,平日縮衣節食過日子,一來要達到清貧生活的自我要求,二來要將省下的錢奉獻給教會。她曾經要我替她看看她的頭髮剪得好不好,也這樣教會我如何將頭髮梳到胸前,自己剪。
她這個方法其實讓我蠻害怕的 – 基督徒一定要這麽清貧的過日子嗎?
在美國小住,看到我的好友,用一個適合她老公頭大小的碗公,倒扣在她老公頭上,用剪刀沿著碗公的邊剪頭髮,我覺得生活在臺灣還是挺不錯的。我不太喜歡這樣的留學生生活。
跟老公到亞松森(巴拉圭首都)出差兼旅遊,接受朋友的邀請一起去修剪頭髮。美髮師給我一些髮型雜誌,我挑了大情人歌手胡立歐前妻的髮型—過肩長度,橢圓型直髮。美容師說no hay problema, 要我把頭往前低,將頭髮全部往前放,她前前後後仔仔細細的梳了五分鐘,咯查一刀,剪好了。
當晚我在旅館内哭了,因爲,我很不喜歡我的新髮型。任憑外子怎麽安慰都沒有用。囘到家,朋友還嘲笑我:“南美的人都跑到歐洲來剪頭髮,只有你相反。”
沒有想到我會自己“動刀”。
看到鏡子裏的髮尾,衰衰的惹人厭,我很自然的拿剪刀稍微修一下。先將頭髮放到右胸前剪,再換到左胸前剪,用吹風機吹乾後,請孩子們檢查,都說沒有什麽不對的地方。第二次動刀,膽子大了,手腳也大,一下子剪短6,7公分。效果也挺好的。
昨天,我想要剪頭髮。這時,我突然想起“一刀剪”的方式。照著印象中的記憶,我把頭往前低,將頭髮全部往前放,前前後後仔仔細細的梳了五分鐘,咯查一刀,剪好了。
我到現在還是很不喜歡“基督徒一定要清貧的過日子”,以及我們那個年代留學生的過生活的方式,但是,我蠻喜歡自己剪頭髮的。
(2008年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