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很願意「對別人好」,但我可不是一個「爛好人」!碰到「不正派」或「別有企圖」的人,我可是不會跟他們妥協的!或是,那些性格陰沉,每天看起來都「愁雲慘霧」的人,我可能遠遠看到就會「直角左轉或右轉」。

嘿!烏雲飄來,我還是會閃的。

別怪我,我沒辦法哪!因為時間有限,體力有限,我不會花時間在「不好的人」,或對自己「無益」的人身上。我保有「對別人好的習慣」的意思是,在我能力可及的範圍內,我願意多付出一點,多協助一點,多褒獎一點,少苛責一點。

說來也妙!剛出社會時,多次碰到脾氣很壞又很苛薄的主管,到現在想起來,還覺得很討厭呢!不過我現在可沒有「媳婦熬成婆」的心態,每次我的情緒起來,我會立即想到過去那些主管可怕的樣子,我就有辦法控制自己,不管我是不是很有發脾氣的理由,我都不要馬上發作,免得看起來也很可怕喔!

雖然我也碰過很差勁的部屬,但是我發現,只要在面試時挑選到素質不錯的人,通常,你對他們愈好,他們回報組織會愈大,所以我認為,主管還真是不要太小氣,特別是該「誇獎」時,就大聲誇獎,塑造榮譽感。

以我的工作「行銷、公關、媒體經營」而言,在可能的範圍內,我也會「盡量給人多一點」!

例如說,經常的,週末早上我還睡眼惺忪,就被電視台記者的電話叫醒,通常是當天有什麼重大的職場新聞,需要我立即入鏡接受採訪以發表看法。我每次都二話不說,立刻起床,以最快的速度趕到受訪地點,協助媒體朋友把工作完成。其中也有幾次「錄了卻沒有播出」的情形,我也絕對不會抱怨!久而久之,媒體對我的黏度增加,有助我公司行銷任務的拓展。

有好幾次某雜誌編輯在「截稿前一天」緊急找我,說他們有篇稿子臨時發現不能用,問我可不可以幫忙?我只要有把握交稿,通常都不拒絕(我目前還沒拒絕過他們)。後來,我就在那個雜誌寫了三年專欄,而且從來沒有遲交稿件(據說,這是挺難得的美德)

我「對別人好」的定義:是「願意站在對方的立場,給他他想要的東西或服務」。「對別人好」給的東西常常是無形的,例如說,提供趣味或靈感,幫助他人完成工作,或光是加油打氣也很不錯。

經過長久的實驗發現,大部分時候,當我對人好的時候,總有不錯的回應!不過不見得要有所期待,因為,對人好,本來就是一件很愉快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