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水擦久了﹐鼻子也習慣了它的味道。與自己的體味結合﹐不擦它反而覺得不對勁。


走在曼哈頓街頭﹐除非是要上餐廳吃飯或參加活動﹐我都是不修邊幅的。在自家附近﹐沒有必要連去買一包鹽或到銀行存支票﹐都穿戴的整整齊齊﹐妝化得美美的。套上一件運動衫牛仔褲﹐頭髮綁成馬尾﹐戴著一副大近視眼鏡﹐就是我出門的標準裝備。但厭惡曼哈頓無處不在的腐臭味﹐出門時一定灑香水。香味是給自己聞的﹐所以對香水品牌特別挑剔。

世界名牌化妝品公司所出產的香水﹐我是一點興趣都沒有。強烈的香氣加上酒精的刺鼻味﹐灑個兩三次自己就受不了了。皮膚乾燥﹐對許多香精過敏﹔鼻子敏感﹐眾多品牌讓我噴嚏不止。買香水﹐我只能到位於名店街上的百貨公司如Henry Bendel, Bergdorf Goodman, 與Barney’s New York去「試聞」「試擦」。那些百貨公司﹐收集許多沒聽過名字的香水品牌﹐大都是法國進口﹐味道不刺鼻﹐酒精味不濃﹐與名牌香水的嗅感就是不一樣。只要找到喜歡的品牌﹐我就會忠心的使用下去﹐直到香水公司決定改良配方或關門大吉。

來到紐約的第二年﹐聞到Christiane Celle Calypso的 Mimosa香味﹐就愛上了它。它的味道清清淡淡非常潔淨﹐對比於曼哈頓的腐臭味﹐讓我覺得自己是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

香水擦久了﹐鼻子也習慣了它的味道。與自己的體味結合﹐不擦它反而覺得不對勁。

一天走在聯合廣場附近﹐天氣涼爽﹐微風徐徐﹐我抬著頭望向碧藍如洗的天空出神﹐耳邊忽然響起﹕「美麗的小姐﹗」心想大概是哪個男人想吃豆腐﹐準備回他一個衛生眼珠。定神一看﹐才發現發話的男人是一個瞎子。

拿著白色的拐杖﹐戴著黑色的墨鏡﹐他微笑的「望」著我。如果不是那個枴杖﹐我根本不會知道他是盲人。低頭看看自己邋遢的穿著﹐蓬著一頭亂髮﹐腳上踏著一雙大涼鞋﹐任何明眼人都不會稱之為「美麗」的模樣﹐在這個瞎子的眼中﹐我卻是「美麗的小姐」﹖

好奇的瞪著他一會兒﹐盲人似乎知道我仍然立在那裡﹐就繼續對我微笑。抬頭看到前面的紅綠燈﹐上前問他需不需要我陪他過街。盲人友善的把臂膀伸出來﹐讓我挽著﹐一同步向街口等燈號轉綠。

好像察覺出我心中的疑惑﹐他接口說﹕「妳的香水清淡優雅﹐一點都不誇張炫耀。這是很久以前我聞到過的香味。那時眼睛還沒有全瞎﹐擦這個香水的人﹐是一個非常美麗的女孩…」

我尷尬的笑著說﹕「我也很喜歡這個味道﹐但我可是一點都不美麗。」

盲人搖搖頭堅持著﹕「妳可能認為自己不美麗﹐但是相信我﹐妳是美麗的。妳的香味告訴我妳是美麗的。」

看著他微笑的臉龐﹐充滿自信與喜悅﹐那雙通往心靈的眼睛﹐躲在墨鏡後﹐好像聚精會神的盯著我瞧。緩緩的﹐我笑開了。

「謝謝你﹐you made my day, Mister!」我捏捏他的手臂﹐在對街把他放下。

「我更感謝妳呢﹗妳讓我感覺到她的存在。」盲人對我舉舉枴杖﹐就轉身步入人群中。

我﹐仍然杵在那裡望著他的背影發呆。從此﹐再也沒有換過香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