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聽話,你能付出多少?
前言:
七年了,我們在一起的時間,在外人眼中而言很長。
這段時間,佔據你的生命四分之一;佔據我的生命三分之一。
原先一開始的熱戀期,將生命完全託付給對方。
至今我的冷漠、你的厭惡,到底我們還是一體的嗎?
如果再重來一次,你還會對我再說一次:我愛上了一個小我五歲的女生嗎?
δ當娃娃,多麼痛的事δ
十六歲那年,我認識了你,若是用空白的紙來形容我,那未免也太過了。
大概,只能說我對愛情不懂,又對愛情太過期待。
所以,對於你的疼愛、對於你的喜歡、對於你的告白。
無論是什麼,我全接受了,因為我也喜歡上被你疼愛、被你喜歡;
甚至於我也想對你說我喜歡你。
喜歡到我上線玩遊戲時都只想找你;
喜歡到我聽見你要我跟著別人練功時,我想對你發脾氣;
喜歡到我得知你的風流情史,都想告訴別人現在在你身旁陪著玩遊戲的是我;
喜歡到我很高興別人說我們是一對,即使我仍會向別人解釋我們是朋友。
到底是什麼樣子的緣份把我們牽在一起。
無論是住的地區、交友範圍、就學環境、未來就業等等,
若不是透過那個『線上遊戲』我們的生活永遠不會交集在一起。
你仍是在中壢郊區的大學生,我仍是在台北盆地內的高中生,
也許你在不用照顧我的情況下,提早一年考上研究所,
而我說不定現在也二專畢業,或許讀二技、或許就業。
但是,絕對不是現在我們所過的這個人生。
我的脾氣差,你在我十六歲時,抱著信念覺得自己可以改變我。
原先我對你的不信任、排斥和恐懼,全在你的努力下一點一點消失。
當我第一次問你:「不會把我丟掉,會一直陪在我身邊的對不對?」
你當時在我的日記留言版內說:你很高興原來你在我心中佔了這麼大的份量。
是的,當我為了你,在十七歲那年被父親打了一巴掌時,
我對他說:『我什麼都付出了,我當然永遠只能相信他。』
你就知道,在十六、十七歲的我身上,只會看見我為愛追求到我連命都可以放棄。
我知道你聽多了我喜歡你的理由,
最先開始的理由是因為我們走得太近,近到我連你的大學課表都背起來。
當你上課時,每當別人問我你去那時,我都可以說出你下課的時間。
而你的體貼和我們的聊天,拉近我們兩個人彼此的心。
第一次聽到你的聲音,我知道我這下子逃不開了。
這大概,是最可笑的理由吧!因為我竟先愛上了你的聲音。
可是如今卻什麼都變了。
你說是我改變,而我也向你表示你對我也變了。
變得是我的獨立、堅強、強硬的態度更加明顯;
變得是你失去原先的耐性、包容、體貼。
我知道我一忙就會忘記該有的小女人個性,我表現出的是要比誰都強的性格。
你的耐性、包容和體貼,就全在我的壞脾氣之下,被消磨待盡。
今天,你對我說:「是當時妳自願當娃娃的,一切都聽我的。」
但是,你卻忘了,我已經長大了,七年的時間夠我從一個小女孩變成大女孩。
夠我知道我要追求的,不是只待在一個男人身旁當他的花瓶、當他背後的女人。
我想要的是和你一樣,即使就讀學校不如你,我也想讀到研究所;
即使未來的工作不如你,我也要告訴你至少我有賺錢能力。
我不想成為你旁邊的跘腳石,但是也不要只當一個觀賞用的娃娃。
不是平起平坐,但我也要夠格站在你旁邊,
讓你知道我不是你當初認識的,那個只有私立高職學歷的小女孩。
你叫我要聽話,若我照做了,你仍是把我當娃娃,
任由你在手上捏著,照你所想的姿勢擺著,
當時你和我的娃娃認定,是『陶磁娃娃』。
但是你卻在我順從你心意的情況下,把我填裝在『布娃娃』內了。
如果真是如此,我就算再怎麼聽話,也永遠不會滿你的意的。
因為布娃娃,再怎麼站,主人永遠都會嫌她站得不夠好。
不過,若是你再和我說一次:我愛上了一個小我五歲的女生。
我仍然會答應你,但是我會告訴你,不要想把我當成可以隨你掌控的女生。
會這麼對你說,不是說我會答應你不斷重覆提及分手的事。
我說過了,除非你殺了我,不然,愛你這麼深的我,怎麼可能會放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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