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非萬能,因為它不十全十美
所以有時候被害人反而被二度傷害,
在法律面前,在執法人面前
這真是悲哀
想想那些被性侵的女子
她們是鼓足多大的勇氣
來報案,出庭,被詢問,被批評
尤其在父權為主的社會更如是
所以我們要做她們最大的後盾
去譴責加害人,而不是被害人
我是有感而發
因為我遇到的只是扒手
報案處理,卻反而被懷疑
有時下雨我會在捷運站運動
覺得那裡是個不錯的選擇
至少比外面安全
我將小皮包和傘放在消防箱上
就在來回走
旁邊有一對中年夫婦帶一個小孩
等他們走近消防箱就一直在看我
我只覺他們很怪
但沒多想,等我走過他們身邊
還刻意回頭,再往前走
----扒手的動作真的很快----
當我再回頭,他們不見人影
我看地上有個黑影
直覺不妙,一看是我的皮包
拉鍊已被打開
唯一走過的就是他們一家
我想都不想
馬上追去,大喊;等一下
他們也馬上回頭
----我又沒指明誰等一下,他們還真自動,應是作賊心虛吧----
我問他們是不是有拿皮包
當然否認到底
男的還很主動,馬上掏出自己口袋表明清白
女的也在旁幫腔,一直要我搜他們的身
----這不是一般人該有的正常反應,
如此配合好像很有經驗的樣子,
但此時千萬別中計,因為扒手都是集團作案
相互掩飾,得手後馬上轉手,或丟掉
你不可能逮到他們身上有贓物,不是警察不能搜身,會吃上誣告罪----
我把站務人員喊來,那位小姐也不知如何處理,她一直要我再仔細找找,錢包會不會放在別處,我說錢包放在小皮包裡,皮包被丟在地上,拉鍊打開,錢包早就不見了,
她也不能搜身,又叫來一個男的,在小姐走開等待的同時,那個媽不知為何走到我身後,事後我才知有蹊蹺,但當時那個檳榔嘴的父親,開始耍嘴皮:(他們都是一人行動,一人引開注意)你不要擔誤我回家時間,要搜就快搜,你是不是那個(來),隨便亂講,
我根本就不理他,
一切等站務人來,只會耍賤----
結果兩個站務來,我陳述經過,那對男女還一直嚷要警察搜身,小孩也可一起等屁話,又說多少錢要賠我等等
----不可思議,如果真被人冤枉,罵人都來不及
還願意賠不該賠的錢,只為了想早回家,自己名譽都不顧,真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站務此時把箭頭指向我,問我是否能確認,我說我沒親眼看到,他們就說如果到時找不到證據,他們可以反控我,而且講了好幾次,那女站務還說確定那小孩身上不會有贓物,大家好像都比較同情有小孩的人,那是障眼法,我才是害人也
那時那對夫妻又吵著要搜身,我說我又不是警察,不可能搜身,而且我看他們一付有恃無恐,錢包早不在身上了,不能中計,我反問那當時還有誰走過,他們也講不出來,
後來站務就說要調錄影帶來看,又說如果到時不是他們,我反會被告,奇怪我好像一直被恐嚇的感覺,我找到嫌疑犯,結果站務人員都不能處理,反而我還要被懷疑,
看那男女如此囂張,我回說,反正那個小錢包裡面只有零錢,大鈔都在我身上,小偷聽到會氣的吐血,我就自認倒楣吧!檳榔嘴還在耍,算了我自認倒楣那我賠你,我回說如果不是你拿的,你為什麼要賠?
----又是自露馬腳----
後來在沒有直接證據下,放了他們,男站務要我留下他們的通訊,我不想,他們也可以留假的,就算是他們,驚察也會覺得那只是小錢不受理,我可能還會被吃案,我說我要申請調錄影帶來證實我沒有認錯人而已,而且我也想萬一我真的誤會,那真的很不好,
就在我們回去詢問處的時候,案發現場,傳來大叫,發現了,保全說:你的錢包是不是紅色的?我說對,原來就放在清潔箱的小格子裡,就是我們發生爭執的地方,我突然想通,原來剛才那個女的要繞到我身後,就是要趕快丟掉證物,
我看裡面的錢都還在,那小偷真是被嚇到了,真的偷雞不著蝕把米,笨呀
我說這就是小偷丟的,
他一定是來不及藏,
只好丟掉,但我沒說是那對男女做的
保全回了我很好笑的話,也有可能是你不小心掉到這裡?或者是被小孩子拿出來玩,然後放在這裡,
我說如果被拿人來玩,那不就是偷嗎?難道你認為是我自己放的?我的嗓門越來越大,這才是真正被人誣賴後的正常反應,所以我可以肯定那對夫妻真的是有問題.
後來男站務也說,你的錢包在清潔車被發現,可見那對男女真的有問題,而且他們被人指控時,那種態度真的很可疑,一般人不會這樣,
早說嘛,為什麼當初說的時候你們都不相信.
那對男女的小孩右手掌一片紅腫,不知是胎記或被燙傷,我要等著看錄影帶.雖然帶子不好調閱,只有調查權才能申請,但他們說可以用抽查的方式調出來看,我等著看一切的經過,扒手的手法真的太快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