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少不是問題,要能夠團結一致才是重點。我從來不覺得大公司錄用的員工,素質一定會特別好,有很多劃時代的科技新發明,通常是由幾個精菁組成的小公司開始的。事實上,很多有工作野心的人在小公司工作時,表現比在大公司好。一旦跳槽到大公司,有人失去了奮鬥目標,表現不退不進,有人特有的才情,則淹沒在大公司內。


報社的同事相繼離職,採訪記者本來就缺人手,這下更是吃緊,還未離職(包括我在內)及不打算離職的同事,每天都提心吊膽,擔心稿子太少、內容不夠豐富,隔天把所有華文報紙打開來看,就被比了下去。幸好,老天保佑,最近一、兩星期,沒有什麼重大刑案,各報各自做自己的新聞,各有各的特色,大家都覺得心理比較好過。

要在沒有人手情況,保持新聞及版面一定的水準,可是個挑戰。我們的策略就是以小博大,大家都儘量挑比較重要的新聞跑、多拍些精彩的照片。這幾個星期來,版面呈現出來的結果,和另外兩家人手比我們多兩倍、三倍的華文報紙比起來,並不遜色。

這也就衍生出寫這篇文章的趣味,有位同業看了這一、兩個星期的報紙後,對我的同事說,如果有機會碰到他們的老板,請不要告訴他們的老板真相,如果他們的老板知道本報人手這麼少,新聞內容及版面看來還有模有樣的,臉色一定會很難看。

公司人少不是問題,要能夠團結一致才是重點。我從來不覺得大公司錄用的員工,素質一定會特別好,有很多劃時代的科技新發明,通常是由幾個精菁組成的小公司開始的。

事實上,很多有工作野心的人在小公司工作時,表現比在大公司好,原因是在小公司時,他們以跳槽到大公司為目標,工作格外賣力,雖然比較沒經驗,不過,求好心切彌補過一切,常有令人意外的驚喜。在很多情況下,如果同公司的同事才情平庸,工作賣力、有能力的人很容易脫穎而出。

一旦跳槽到大公司,有的人失去了奮鬥目標,工作表現只能用沈穩來形容,不退不進。有的人原本發光的才情,因為大公司有制度,層級多、規矩多、限制多,淹沒在大公司內,失去個人特色,十分可惜。

當然,大公司人脈廣、資源多,一旦打起人海戰術,小公司是難以項背。就比如報界,如果此時發生重大刑事案件,大報紙「養兵千日,用在一時」,可以動員多名記者,從不同角度盯稍、找新聞,人手短缺的我們,隔天大概只能對著報紙搖頭。

在這家紐約市發行量少一點的華文報紙工作將近四年,我有時覺得另外兩家華文「大報」,實在是白養他們的記者。不少記者就只會頂著報社的光環,工作只能說是不過不失,工作多年後,專業知識無長進。

舉個例子來說,有位同業在報社工作了很多年,也負責法院新聞多年。有回採訪學生打群架的新聞,我在前往法院途中接到這位同業打來的電話,他氣急敗壞地說看不到這個案件的律師及被告的家人,我說不會吧,律師剛剛才打電話給我,保證他會準時到場。我到了法庭後,見著了律師及被告的家人,卻沒有見到這位同業,後來才見他氣喘喘地跑來,直嚷嚷他找錯了地方,原來他跑到隔幾條街之外的刑事法庭。

一般案件如果才逮到嫌犯,案子及嫌犯通常會被送到刑事法庭,等到助理檢察官辦案辦到相當程度,再把案子送到大陪審團。如果大陪審團決定起訴,重大一點的罪案就移往高等法院。這個學生打群架的案子,最初就是在刑事法庭審理,被告過堂時,我們都在場。但是三名學生被提起公訴後,就改由高等法院審理。

同業聽了我的解說,很不好意思地說:「我真的不知道嘛!」。他在這行做了這麼久,連這個刑事司法程序都不懂,當時真想打電話告訴他的老板,請他老板付知識費給我這個「小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