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跑法院新聞時,非常辛苦,挫折感很重,心想自己放著少奶奶生活不過,硬要在外闖盪,自找罪受,想著想著,難過的紅了眼。


我在美國的第一份工作、也是唯一的一份工作,就是在華文報紙做採訪記者。當初應徵我進來的採訪主任知道我在美國主修「刑事司法」(Criminal Justice),過去在台灣又跑過警訊及司法新聞,於是指派我「重操舊業」,主跑布魯克林的警訊,輔跑法院。

我聽之後,一方面高興自己找到工作,但是另一方面又憂心忡忡。美國警察,我倒是不怕,家中就有一個。但是美國法院,就有痛苦的記憶。我在研究所唸書時,經常要研讀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判例,唸得十分辛苦,判決書不但冗長,而且全文連篇專有名詞。這些官大學問大的大法官,意見更是曲折難懂,好比本來一條直線可以通達的道路,他們硬是要繞山路、過小徑。我硬著頭皮接下任務,心想也許船到橋頭,會自然直呢。

第一次採訪美國法院新聞,是在布魯克林聯邦法院,當時冠東銀行案正由陪審團開審中,被告之一就是如今紐約市議員劉醇逸的爸爸。劉醇逸那時還是政壇的初生之犢,準備競選市議員,加上是台灣移民的身份,這個案子和劉爸爸,自然備受關注。我在法庭坐了半小時,愈坐心愈慌,因為檢察官質詢證人的對話,我一句都聽不懂。還好,主跑這條路線的記者當天介紹一下聯邦法院的狀況後,草草把我打發走,讓我鬆了一口氣。

不久後,主跑法院的記者休長假,我必須代他的班,開始了連串的惡夢。這位同事從來沒有認真教我如何跑法院新聞,大部份的時間都是在說是非,我不好意思叫他閉嘴,只能讓他講個夠。不能靠他,我只好靠自己,用的是最笨的辦法,每天到幾個法院查當天開庭表,一見到有華人的名字,就跑去旁聽。

用這種愚公移山的方式跑新聞,挫折感很深,往往旁聽一整天,毫無收獲。有一次,我到州法院的時間已是下午時分,又累又渴,加上眼睛虹彩膜發炎,心想自己放著少奶奶生活不過,硬要在外闖盪,自找罪受,想著想著,難過的紅了眼。有位高高帥帥的法警看見我神情沮喪,好心問我是不是身體不舒服。他不問還好,一問之下,我竟然壓抑不住的委曲,在他面前哭了出來。他嚇得趕緊拿來一盒衛生紙,安慰了我半天。

還有一回,我在聯邦法院查華人的名字,看到有個姓好像是華人的姓,我填了調檔案的單子,交給法院工作人員。這個小帥哥拿了單子去查檔案,回來告訴我,找不到這個案子。我聽了有些迷惑,怎麼會找不到檔案?他研究我填的申請單,問我被告姓什麼,我說「姓Doe,可能是華人的姓,他的名字是John」,他想了一會兒,然後回答「我是新來的,不太清楚Doe是不是華人的姓。但是很奇怪,我知道的John Doe,通指不能公開姓名的被告。」我聽了之後大笑,不好意思地離開資料室。

後來我才知道,美國法院文件一般是對外公開,人人可以查閱,但是有些涉及安全及敏感問題,法官會下令封存檔案,或是被告的名字不能公開,這時被告的男性一律通稱John Doe,女性就稱為Jane Doe。John Doe及Jane Doe,也成為我日後帶新記者跑新聞時,必上的法院新聞入門第一課。

這樣旁聽了了二個月,大部份時候是一無所獲,但是慢慢地,也對法庭程序及案子有了概念。幾個月後,友報記者開始打電話向我查問法院新聞,我心喜若狂,覺得這麼多月來的辛勞,總算有了代價。

別以為美國法院新聞有多刺激,如果不是事先了解案情,單單坐在法庭上旁聽,會覺得十分枯燥無趣。電影、電視中的法庭戲,高潮迭起、精采萬分。事實上,法庭審理的過程冗長,案子拖個幾年是常事。

案子開庭要配合法官、律師、被告、檢察官、證人等的時間,如果任何一方在開庭當天遲到,大家都得在法庭上等。如果有一方有要事或不到場,法官必須重新安排下次開庭時間。如果被告不會說英文,要配合的對象還要加上翻譯。當然被告人數愈多,代表律師人數也多,意見愈難統一,開庭審理也就愈不順利。所以,跑法院新聞最常做的一件事,就是等待。

最辛苦的是跑州法院,因為聯邦法院開庭,都有個時間表,等候的時間比較有個限制。州法院的案子,大多沒有時間表,法官十點鐘開始審理案子,哪個律師先到,法官就先審理那個案子。如果不認識被告的律師,查問不到他可能出庭的時間,只好一早就坐在法庭等,翹首期盼律師能夠出現。有幾次運氣不好,坐到中午,律師還沒出現,只好下午再回法庭繼續等。

這樣苦苦的等,有些法官都認得我的臉孔。為了讓我不致空手而歸,法官有時會好心在法庭上,重覆檢方及律師在庭前私下討論的重點。有一回,有位被告本應在當天認罪判刑,律師卻想要延期,我心裡大叫:「不要啦。」不自主地搖著頭,法官朝了我坐的方向看一眼,然後回答「不行」。當時好想衝上前,抱著法官謝謝他,我那天可是為了這個案子,在法庭耗了大半天。

我最喜歡的法庭新聞,其實是陪審團開審。雖然檢察官、律師及證人之間的對話,又細節又繁瑣。絕大多數的檢察官及律師也不是好的演員,說話聲音平板,臉上沒有表情,令人昏昏欲睡,不如電視法庭的精采。不過,我往往從這些開審過程,學到很多知識。像是在謀殺案件中,檢察官常會傳喚犯罪現場重建專家,解釋他們如何重建犯罪現場,以及如何抽絲剝繭得出結論。我每次聽到他們的邏輯分析,可以想像到知名的刑事鑑定專家「神探」李昌鈺,為何會如此受尊重,因為實在是很神奇。(請期待犯罪現場重建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