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我的就知道我的右手臂有個刺青. 那是我幾個月前逼老公帶我去刺.因為OKLAHOMA刺青是不合法的唷.所以要跑去德州~~
當然老公跟我去他也得要刺咩.他在怎麼不想都得服從我的. 而且我還逼他先刺~~他跟我說沒有很痛.輪到我的時候..他媽的咧..痛到我一直罵髒話.我只能說.那種痛是椎心之痛阿. 你想喔.7根小針一直來來回回再同一塊皮膚上猛刺.應該不會太舒服吧. 再說更噁的. 刺好的當天跟隔天會一直流湯喔. 還要遵照指示.每天用肥皂洗4次吧 我忘了. 反正很煩啦.就是會一直流湯.然後一直去洗.洗完又流.然後一直擦藥.總共要7天. 很多人都問我的刺青圖案有啥意義嗎? 根本沒有阿.只是我看到喜歡就刺啦. 我想.我不會再去刺了吧.太難搞定了!不過想刺青的朋友們.真的要選好一點合格的刺青店喔.不然發炎了就痛苦了咧.我還是要強調一下.真的很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