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天從公司裡撥通電話給學弟,如果他接聽、或回我電話,我就幫他出具保證書。


幾天前晚間,住在我們樓上、同樣來自台灣的留學生Wendy突然來訪,說有事情找我們幫忙,我請她進來坐下後再談,沒想到,Wendy一開口,就讓我感到十分為難。


去年夏天,夫在台灣的同學,曾請求我們幫忙,讓從台灣到我們居住城市深造的學弟,於找到租屋處前,暫住我們公寓的客廳裡。學弟借住約兩個星期後,與兩位同樣來自台灣的同班女同學,在學校附近合租了一間Three-Bedroom的公寓,就搬走了。我一方面與這位學弟有些「話不投機」,另一方面學弟也是個25歲的成年人了,所以,自他搬走後,我與夫都不曾主動與他聯繫,對他的近況,也毫無所悉。


Wendy說,學弟與兩位女同學,同住不到一個月,就鬧「僵」了。公寓原由學弟出面與房東簽約,約定租期至少一年,兩位女同學無法忍受與學弟同住一年,表示上學期結束後,就要搬走,請學弟另覓新的室友。兩位女同學很快地分別找到了合適的公寓,學期一結束,就搬遷了。然而,新的學期都開學逾一個月了,學弟還未找到新室友,他一個人又負擔不起Three-Bedroom的公寓租金,只好開始尋找面積小一點的出租公寓。


不久前,學弟找到一間套房式的Studio,房東說下個月初可以整理好,讓學弟進駐,學弟因此決定放棄原租屋處的訂金,與新房東簽約。但新公寓的出租管理公司,要求新的承租人必須提供美國當地的收入證明,或由在美國當地有正當職業的人,出具保證書,學弟在美國沒有工作、沒有收入,無奈地向台灣同學會會長Wendy求助。Wendy想到了在美國都有工作的我與夫,便來詢問我們是否願意為學弟出具保證書。


在美國,個人信用(Credit)非常重要,信用紀錄不僅影響求職,連買車子、租房子、貸款、保險或從事任何交易時,若經查詢後得知過去有任何信用不良紀錄,可能會直接拒絕該筆交易,或要求另提供巨額擔保,影響極大。因此,我問Wendy,學弟與兩位女同學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Wendy說,兩位女同學認為學弟根本是個「器量狹小」、「自私自利」的人。例如,學弟在美國辦了「Pre-paid」手機,雖然可以省下固定的月租費,但沒有免費的通話時間,換句話說,不論何時接聽或撥打電話,都需按時扣款收費。學弟為了節省電話費,需要他人幫助時,會主動撥打電話給同學,但當其他同學需要學弟的協助、打電話給學弟時,學弟永遠不接聽電話、更不可能主動回同學電話。有一次,夜深了,女同學外出返家時,發覺忘了帶鑰匙,敲門也無人回應,就急著打電話給其他兩位室友。學弟的電話沒有人接聽,另一個女同學則還在上課,約一個半小時後才返家。女同學在門外等了近兩個小時,好不容易等到女同學下課回家開了門,才發覺學弟根本在家,他待在房間裡,沒有聽到敲門聲,又因為不願意花錢接聽電話,而讓女同學在門外枯等了近兩個小時,女同學覺得學弟簡直不可理喻,再也不願意跟學弟交談了。


此外,學弟及兩位女同學自台灣帶來的筆記型電腦,都具有無線上網的功能,學弟發覺該公寓大樓內,有其他住戶申請了無線上網服務,他們可以免費「偷用」其他住戶的網路服務,因而決定不申請網路。兩位女同學覺得學弟的行為是「偷竊」,還是堅持找網路公司來架設網路,以合法使用上網服務。沒想到,網路架好了,不願意負擔費用的學弟,竟轉而「偷用」她們的無線網路,讓兩位女同學覺得學弟過於喜歡貪小便宜了。


我們與學弟不算熟,再加上學弟已有一次提前終止租約的不良紀錄,還有他與女同學間的紛爭,都讓我止不住擔心我們為他出具保證書的後果。我與夫當然不希望同樣來自台灣的學弟,淪落「露宿街頭」的下場,但我們的確無法「保證」學弟會按時繳交房租,我們更不清楚學弟會不會再度提前任意終止租約,於是,我跟Wendy說,這件事情我們必須討論後再作決定。


學弟若是一個自私自利的人,我相信他不會在乎曾經幫他做保的人,事後竟要為他扛債,因此,要為學弟作保,風險極大。但學弟跟女同學間發生的紛爭,我與夫都是第三者,也沒有機會聽到當事人的說法,自無法作出是與非的判斷。事實上,我與夫都很清楚,無論基於什麼理由,我們若不同意出具保證書,必定會招來「不近人情」的負面評價,但出具保證書後,我與夫可能過得極不安穩,時時要擔心學弟會否如期繳納房租等問題,確實令人為難。


我想起自己的父親年輕時,時常借錢給朋友,很多人舊債不還,就來借新債,父親也從不拒絕。儘管如此,父親始終堅持絕不為人作保。父親說,拿錢借人,那錢的金額,自然是在他的能力範圍之內,但擔任保證人,將來要幫人家償還的金額,很可能遠遠超過他能負擔的程度。


我與夫的經濟狀況雖稱不上富裕,但幾個月的房租,對我們還不構成問題,於是,夫跟我說:「妳決定吧」。我思索了三十秒,胸有成竹地跟夫說:「有了!我明天從公司裡撥通電話給學弟,如果他接聽、或回我電話,我就幫他出具保證書」。


三天過去了,我還沒有機會聽到學弟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