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微醺的夫,用戲謔的口吻回:「大概是想當我的『大老婆』吧」。

維州Luray Caverns鐘乳石水中倒影


每一對夫妻或戀人,或多或少都可能看不順眼另一半的一個或數個朋友,我自然也不例外。


周六,我與夫開車到維吉尼亞州的「Luray Caverns」參觀鐘乳石洞,臨走前,夫在禮品店裡買了一瓶維吉尼亞州產的紅葡萄酒,準備晚餐時喝。當我們開車返家時,在「I-66」號公路上,遇到大雷雨,天雨路滑,視線也不佳,是非常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的,我因此不敢與夫說話,讓夫專心開車,此時,夫的手機卻突然響了。


我與夫在美國,沒有安裝室內電話,但各擁有一支手機,所以,平常我並沒有幫夫接電話的習慣,於是,我問夫是否要接聽。夫大概也擔心路況,就請我代接,我低頭看到手機螢幕上顯示「Richard」,不由自主露出嫌惡的表情,沒好氣地跟夫說:「是Richard打來的,我不幫你接了,到家後你再回電話吧」。


夫的朋友中,我最「看」不順眼的,就是Richard,雖然我未曾見過他。


Richard是美國人,大約三十出頭,在夫公司裡擔任行政助理。夫剛到公司上班時,Richard對夫相當友善,經常提供一些如何在公司裡生存的「Tips」,夫大概因此覺得Richard是好人,總跟我提起他。Richard跟夫說,他在幾年前結束了一段不愉快的婚姻關係,必須按月支付一筆數目不小的贍養費給前妻及小孩,惟Richard白天的助理工作薪水,並不足以支付贍養費,只好在下班後,另兼一份Part-Time性質的夜間工作。儘管體力上有些透支、經濟上有些拮据,Richard並不以為苦,跟夫拍胸脯說這是他為人夫、為人父應盡的責任。


不久,Richard陸續藉辭要吃午餐,卻剛好忘記帶錢出門等等理由,向夫借錢,因借錢的數目都不大,通常是十塊、二十塊錢不等,所以,夫不覺得奇怪。然而,Richard借錢後,未曾主動返還過,夫認為幾十塊美金是小錢,猜想Richard可能忘記了,也不好意思催討,幾次下來,竟累積約一百塊美金。有一天,Richard跟夫說,他必須在當天下班前支付贍養費給前妻,卻忘了帶現金,身上也沒有提款卡、支票簿,請求夫借一千五百元美金給他。在美國,因為塑膠貨幣相當發達,我與夫身上的現金通常不會超過五十元,Richard可能也清楚,就跟夫說沒有現金,開立支票也可以。一般而言,夫要花大錢,都會先知會我,以示尊重,然當時我人在歐洲出差,夫不易聯絡到我,又憂心Richard無法如期付贍養費,夫竟拿出支票簿,開了張支票給Richard


一千五百元美金雖然不是大錢,卻也絕不是個小數目,夫事後曾在我的「脅迫」下,跟Richard催討過兩、三次,但Richard總有各種藉口不還。我對於這件事情,耿耿於懷,趁著陪同夫參加Christmas Party,且發現Richard沒有出席時,向夫公司裡的另一位女助理探聽關於Richard的事情,才知道他跟同事借錢不還的「惡行」,根本已到引發「公憤」的程度,不但積欠公司裡多位同事的錢,一年多前還向公司預支了兩萬元薪資,又因他惡名昭彰的紀錄,很難找到其他待遇相當的工作,因此,公司不開除他,是為了可以每個月自他的薪水裡扣除一部分,還給公司及受害的同事們。女助理好心地跟我說,如果我與夫能提出Richard借錢不還的證據給公司,公司會幫我們居中斡旋,由Richard每個月的薪水,慢慢撥款、分期償還我們。


女助理還透露,Richard在公司裡的女人緣極差,因為他老是對著同事抱怨:「大老婆只要錢、錢、錢」,但Richard與前妻結束婚姻關係,其實是因為他背著老婆在外面結交女朋友,他老婆曾看在小孩的份上原諒Richard幾次,希望他能改過,沒想到愛玩的Richard仍不悔改,一犯再犯,他的老婆只好請求離婚,且不僅爭取到小孩的監護權,Richard還必須每個月支付扶養費給妻子及小孩。因此,根據法院的命令,Richard薪水裡的一大部分,必須直接付給他的前妻,Richard因而根本不在乎目前的工作,晚上兼差則完全是為了賺取可供自己花用的金錢。我聽完後,恍然大悟Richard晚上兼差的原因了。


我將女助理的話轉達給夫,夫若有所思地喃喃自語:「對喔,他好像跟我說過他前妻愛錢的事情」,我跟夫抗議:「那你怎麼都沒跟我說過?」夫回我:「我覺得他講的完全沒道理,當然就自動省略了」。夫後來沒有再借錢給Richard,只是基於同事關係及希望他能繼續按期還錢,仍必須與Richard維持良好的關係。


我心想,電視及電影裡演出夫妻感情不睦、或夫妻離異時,老婆張牙舞爪地向老公要求鉅額的生活費或贍養費的情節,不勝枚舉,因此,Richard可能不過是眾多認為「大老婆都愛錢」男人中的其中之一罷了。然而,夫妻之間,原基於愛情結合,許諾互信、互諒、互相扶持、不離不棄,且應堅守對彼此誠實(Faithful)的義務,後來卻因故關係不睦,甚而走上離異一途,其實已經足以讓人心碎,若兩人還必須為了處理財務上的分配問題,針鋒相對,的確更容易讓彼此的關係降到冰點,進而彼此仇視。


一旦婚姻關係中出現了外遇、背叛等欺騙行為時,為維繫婚姻關係而全心全意付出的一方,難免心中不平,產生「自保」或「報復」的想法,而最容易、最有效的自保或報復方式,自然是盡所能地取走對方或雙方辛苦賺得的金錢及財富。因此,Richard出軌後,她老婆在「愛情已不保」的情況下,會想要保有或爭取更多的金錢,讓自己及小孩在經濟上沒有匱乏之虞,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所以,我認為許多男人在出軌後,指責自己的另一半「死愛錢」,是相當不公平,也不客觀的批判。


我對於Richard的言行及人格,相當不贊同,曾跟夫抱怨:「我覺得Richard做錯了事,不肯負責,還罵前妻死愛錢,我看喔,最『死愛錢』的人,就是他!」


晚餐過後,夫陪著我坐在沙發上看電視,遲遲不回Richard電話,我挑眉問夫是否知道Richard打電話來的原因。有點微醺的夫,用戲謔的口吻回:「大概是想當我的『大老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