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在巴黎的Avenue des Champs-élysées上,給你五十個法式香吻。


自五月底度假返家後迄今,每逢週末,我只想懶懶地躺在家中的沙發上休息,夫幾次提議出外逛街、喝咖啡或吃飯,我就搖頭拒絕。夫猜我是患了度假後症候群,才變得戀家,且懶洋洋地無法對任何活動產生興趣,因此,周六下午,當我雀躍地跟夫說自己寫滿了五十篇文章時,夫以慶祝為由,「拖」著我到位於Georgetown的「Bangkok Bistro」餐廳吃飯。


這間餐廳是我與夫最喜歡的泰國餐廳,我尤其喜歡「泰式炒河粉」,是我們每次必點的菜餚之一。在美國,雖處處可見泰國餐廳,然這間泰國餐廳,是我與夫於四年前抵達美國後,第一家用餐的餐廳。當天,我們為了尋找居住的公寓,循著事前自網路上搜尋到的租屋資訊,一早就在這個城市的各個角落忙碌地穿梭著,不知不覺已到了下午兩點,我因遲遲未能找到合適的公寓,心中焦急到忘了飢餓。我與夫走了一整個早上,其實有些疲累,因此,想找間餐廳吃飯,並讓兩隻腳歇一歇,我們前後看看,發現前方有間泰國餐廳,就走了進去。不知道是我們實在太餓了,或廚師的廚藝精湛,我們不僅吃光了桌上的每一道菜餚,事後還時常想念這些菜餚的味道,因此,每逢一段期間,總忍不住再度光臨。


吃飯時,我與夫提到自己在四個月前,突然想將我們由台灣飄洋過海到美國的緣由記錄下來,待我們年老時細細回味,然這段期間,包括生活上的一些想法,竟已經累積了五十篇,實在始料未及。雖然我平日的工作,經常使用文字,但開始動手寫後,才發現要將自己所認識的一個、一個字,組合成一篇「言之有物」的文章,極不容易,並因此體會到各國政府及法律等團體,大聲疾呼保護及尊重智慧財產權,自有其必要性。


事實上,「五十」這個數目字,對我而言,有相當特殊的意義。


五十,是一百的一半,而一百這個數字,向來被認為是完美無缺的數目。還記得小時候考完試,我若拿著一百分的考卷給爺爺看,他總是笑嘻嘻地塞給我十塊錢,作為獎勵。所以,寫滿五十篇日記,讓我感覺像是已完成一項極重要任務的一半,而有越來越趨近於「完成」的莫名成就感。


此外,我雖然經常搭飛機出差或旅行,卻無法練就在飛機上睡覺的本領,縱曾接受朋友的建議,於旅行前到藥局買幾顆飛行專用的安眠藥,但仍無法有效的睡著,因此,每有長途飛行的機會,我就攜一、兩本書在飛機上研讀,或一遍又一遍地觀賞飛機上播放的電影,藉以打發時間。惟經過十幾個小時「不眠不休」的飛行後,我難免在剛下飛機的第一天,疲倦到無法參與任何行程,而只能待在旅館裡呼呼大睡,非常可惜。


夫與我完全不同,十幾個小時的飛行期間裡,可以自飛機起飛,一路睡到降落,且飛行途中,能夠不吃、不喝、甚至不上廁所。對此,我只能大嘆夫「天賦異稟」,是個擁有「特異功能」的奇人。夫與我一起搭飛機時,因瞭解我無法在飛機上睡覺,所以常刻意保持清醒,陪著我說話、看書或觀賞電影,但每次吃完飛機上的餐點後,夫沈重的「加菲貓式」眼皮,總讓我不忍,而堅持夫應該小睡一下。


我們離開台灣前往美國時,因台灣到我們居住的城市之間,沒有直達的飛機,因此,只好選擇先飛往日本東京,再由東京轉搭飛機到紐約、換乘美國國內班機到我們現在居住的城市,整個行程包括登機、轉機的時間,約需二十四個小時,且起飛前一天晚上,我因即將長期離家而無法入眠,所以,飛機才剛由東京起飛後不久,我已經覺得頭痛欲裂,致無法繼續看書、或欣賞電影了。夫察覺到我的不舒服,一直握著我的手,頻頻安慰我:「已經飛一半了,我們快到紐約了」,我知道夫是安慰我,只能苦笑。後來,夫為了讓我不在剩餘的十幾個小時裡,一分、一秒地數著飛行時間,說了幾個距離台灣不到十個小時飛行時間的國家及城市,問我是不是想去看一看,惟當時身體極不舒服的我,一味地搖頭,心裡不斷想著在與光速一樣快的飛行工具發明前,我都不要再搭飛機了。


此時,夫突然感嘆地說,若沒有工作的牽絆,我們兩人就每年選擇一個不同的城市,居住一個月。我聽到夫的想法後,雖知道要履行這個計畫,幾乎不可能,但仍精神一振,開始專心地與夫討論到哪些城市居住比較合適。夫拿出一隻筆,打算記下我們想要居住的城市,我問夫:「應該列幾個城市呢?」夫想了想,回我:「自現在起到我們七老八十歲,大約還有五十年,那就列五十個城市吧」。


接下來的幾個小時,我幾乎忘了自己的頭疼,與夫熱烈地討論五十個城市的清單,且我們很快地獲得第一個共識,即法國巴黎。然而,待飛機在紐約附近的Newark 機場降落時,這個應包括五十個城市的清單,竟仍未完成。


抵達美國後的第一天,因為已接近凌晨,我與夫下榻在旅館裡。就寢前,我將未完成的清單拿出來端詳不到兩分鐘,就因為體力透支而睡著了。隔天一早退房後,才發現自己竟將清單留在旅館的枕頭旁,於是趕緊打電話給旅館,但旅館回覆說,清單已被清潔人員當成垃圾清理掉了,讓我自責不已。


事後,夫常說要再次列清單,但我們來美國後,一住數年,我明白要在餘生裡到五十個不同的城市各住上一個月的心願,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了,因此,對於重新再列清單一事,始終興趣缺缺。


夫猜到我為了寫滿五十篇文章而興奮不已,一定是因為聯想到我們曾計畫至五十個城市居住的往事,拿起杯子、凝視著我,說:「親愛的,妳五十歲那年,我們到巴黎去住一個月,好不好?」我露出了燦爛的笑容,也拿起杯子與夫乾杯,回答:「好啊,五十歲時,我會在巴黎的Avenue des Champs-élysées上,給你五十個法式香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