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受不了,吃了秤鉈、鐵了心要離婚、要帶走小孩、要毀了男人的家庭時,男人就馬上改口說老婆第一、小孩第一、家庭第一。



昨天下班前,我們公司Office Manager的秘書Jane,特地到我辦公室提醒我,新同事今天早上九點整報到。為此,習慣晚到辦公室的我,今晨提早了一個小時進辦公室。


我在美國服務的公司並不強制同仁們準時九點到辦公室上班,事實上,在這個將每天花二、三個小時通勤上班視為常態的國家裡,要員工每天準時打卡上班,是極不近人情的要求。但是,我的同事們為避免上班時間內無法處理完負責的案件,多數在九點半前即抵達辦公室。我雖然比多數同事晚到不過約十五至二十分鐘,然由於前幾次新同事報到時,Office Manager帶著新同事到每一間辦公室作例行性的介紹時,我都還在「上班途中」,因此,不僅錯失與新同事認識的機會,還讓Office Manager產生我有習慣性「遲到」的印象。有鑑於此,我特地私下找Jane幫忙,請她務必事先通知我新同事報到的日期及時間,以「洗刷」我過去的不良記碌。


約九點半,Office Manager攜著一位身高約170公分、棕褐色長髮的美女,進入我的辦公室。簡單的寒暄介紹後,我才知道新同事是巴西裔美國人,她的父母親以前住在巴西聖保羅,因此,我還跟新同事學著用葡萄牙語說「早安」及「歡迎」。待Office Manager與新同事離去後,我坐在辦公室裡,想起自己有一個已失去聯絡多年的大學同學,也住在巴西聖保羅。


小珊是我念大學時,同系、不同班的同學。當年,包括小珊與我七個女同學,感情非常好,我們雖不是人人都能稱得上美女,但七個女生常一起走在校園裡,自然容易引起旁人側目,系上的男同學因此封我們為「七仙女」。小珊是我們七人中,最漂亮、家裡經濟狀況最優渥的,在那個我們都只買得起一件99元、199元或299 元衣服的年代裡,小珊身上穿的,幾乎全是進口的「Esprit」當季服飾。她的父母親自小珊國中開始,就常年在巴西聖保羅做生意,一年裡僅約兩、三個月待在台灣,所以,小珊家裡頭,除了她自己以外,就是小她兩歲、還在念高中的弟弟。小珊大學時,她弟弟經常外出補習或到圖書館念書,因此,喜歡熱鬧的小珊,常找我們到她家看電視、吃東西及聊聊天。


小珊與男友兩人,自小珊高中時期即開始交往,惟小珊念高中時,她男友已是職業軍人了。我們每次看到小珊的男友,都是下課後,他開著拉風的兩門紅色喜美跑車來接小珊,但小珊從未正式介紹她男友給我們認識,更不曾帶她男友參與我們的聚會。


或許小珊太寂寞,也或許因為小珊父母親常年在國外經商,讓她很想擁有自己的家、擁有隨時在自己身邊的親人,所以,小珊畢業後沒多久,就披上婚紗,與她的男友步上禮堂了。婚後,小珊搬進她丈夫家、與公婆同住。兩年以後,他們生了個兒子,我們幾個好同學一起去醫院看小珊,當時,小珊的公婆及丈夫都在場,小珊臉上幸福洋溢的表情,幾乎讓我們這些同學們欽羨到想立刻找個人嫁了。


但是,我才回到家沒幾分鐘,小珊的電話就來了,她哽咽地哭訴:「這孩子,是讓我老公『打』出來的」。小珊說,婚後她與婆婆之間的相處,有很大的衝突,包括她婆婆不滿小珊花錢的方式、生活的習慣、工作的時間太長、朋友太多、及小珊對家事的漫不經心等等。小珊每次與婆婆發生爭執,她老公都護著婆婆,甚至跟著婆婆起舞,回過頭來指責小珊。當年夫妻兩人都還年輕,常為了婆媳間的問題發生口角,小珊原本就是很會「講道理」的女孩,她的丈夫說不過小珊,便面露不屑地罵小珊:「對啦,妳書念得比較多,比較會講啦」,後來,更惡化到一旦說不過小珊,就隨手拿起身旁的東西砸向小珊。小珊雖沒有受過傷,但這樣的婚姻、生活狀況,卻讓小珊覺得恐懼、無助,並為此與老公漸行漸遠。


然而,好強的小珊,一直隱忍著,從不曾對我們提起她的婚姻狀況。小珊懷孕後,為了肚子裡的小生命,只好繼續忍耐,但她的婚姻生活並沒有因為小珊的退讓而有絲毫改善。小珊生產前一天,她與老公又為了小事吵架,她老公竟用力推了小珊一把,導致小孩比預產期早約二十天出生。幸運的是,小珊及小孩的健康情況並無大礙,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我問小珊:「婆媳不合,妳們為何不搬出來住呢?」小珊啜泣地說:「他長期以來就因為學歷及家境不如我,而有嚴重的自卑感,這就是他以前一直不願意認識妳們的緣故。我們如果要搬出來住,就一定要跟我父母借錢,他當然不肯。他還威脅我說,如果要搬出去,我們就離婚。他說媽媽只有一個,老婆再娶就有」。


小珊為了孩子,決定不再忍耐,她堅持要離婚,請我幫她找辦離婚的律師。隔兩天,我找了另一個同學一起到醫院探望小珊。然後,我與同學一人攙扶著甫生產完的小珊、一人抱著初生的嬰兒,像逃難似地離開了醫院。我們包了輛車到台中,請小珊的乾舅舅暫時收容小珊,將小珊安頓好後,我與同學便回台北了。


幾個月後,小珊打電話給我說,她老公知道小珊找了律師,堅持要離婚,還要小孩的監護權,完全忘記過去曾經說過「想搬出去,除非離婚」的話,不僅無條件簽下切結書,還同意接受小珊家人的經濟資助,馬上找房子搬出去住。


一年多後,小珊的丈夫自軍中退伍,因為一直都找不到合適的工作,所以,也接受了小珊的建議,夫妻兩人帶著孩子,一起到巴西與小珊的父母親學習做生意。小珊一家人搬到巴西的頭兩年,我們還偶爾以書信保持聯絡,但漸漸地,大家都因為忙碌而失去了聯繫。我依稀記得小珊寄給我的其中一封信裡提到,婆媳間有問題,男人總是習慣跟老婆說,媽媽只有一個,老婆可以再娶,所以,男人永遠「挺」自己的媽媽,而要求老婆只能忍耐、再忍耐。但是,一旦老婆受不了,吃了秤鉈、鐵了心要離婚、要帶走小孩、要毀了男人的家庭時,男人就馬上改口說老婆第一、小孩第一、家庭第一。


小珊的老公或許在面對可能失去小珊、孩子及家庭的威脅時,轉而開始挺小珊,但我想,男人,其實不挺媽媽、也不挺老婆,他們最挺的人,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