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碎的美國移民夢
許多移民到美國的人,都懷抱著一份夢想。這份夢想,雖然不至於不切實際到在美國淘到金子,實現過去所謂的「淘金夢」,但或多或少都有改善家鄉親友、子女的物質生活的渴望。
我在美國承租公寓的對門,住了幾個自外國來的年輕男、女留學生,他們喜歡在周末時,號召一群朋友來公寓裡開Party,一起收看電視轉播的各項運動比賽。有幾次,我還曾被他們為支持的隊伍吶喊、歡呼的叫聲嚇到。
幾個留學生中,有一個女孩,名叫Cheryl,來自北韓,我第一次見到她,就是在一個周末夜。
那天晚上,我提早下班回家,卻發現自己將鑰匙遺忘在辦公室裡,只好坐在公寓Lobby的沙發上等夫,因而有機會遇見在沙發上看書的Cheryl。她當時是大四學生,與幾個外國留學生分租一間Three-Bedroom的公寓。許多美國的學校,因為政治的因素,不願意收北韓的留學生,然Cheryl的家人不知道用了什麼辦法,幫Cheryl「弄」到一本烏克蘭護照,把她送到美國唸書,期待她畢業後,能在美國工作。為了節省分擔的租屋費用,Cheryl選擇住在客廳的一隅,她的室友們用布簾子將客廳的一半圍起來,當作她的「臥室」。她對美式運動沒有興趣,「臥室」又完全沒有隔音功能,所以,只好在室友們開Party的周末夜,一個人獨自到我們公寓Lobby看書。
去年八、九月時,我在電梯口遇上Cheryl,她說自己已經畢業了,且正在面試、找工作。不到一個月後,我在上班時間又遇到同樣要出門的Cheryl,她興奮地告訴我,她已經找到工作了。但是,我今天早上再次遇到Cheryl時,她卻說自己必須在七月底,即在學生實習簽證到期前,另外找到一份新工作,否則,就必須回北韓了。
我表示不解,Cheryl進一步解釋說,她原來公司的老闆聘請她時,曾表示因她沒有工作經驗,不確定她是否有能力勝任指定的工作,因此,必須試用八個月。試用期間內,老闆給她的薪水是每個小時十塊美金,待試用期滿後,再調整成十五塊美金。此外,她老闆堅持要等八個月的試用期滿後,才為她辦理「H-1」工作簽證。儘管Cheryl知道這樣的聘用條件極不合理,薪水也少得可憐,且她的老闆不為她申請工作簽證,根本違反美國法律的規定,但為了繼續留在美國,Cheryl只好忍耐,並祈禱八個月的試用期趕快結束。
沒想到,幾個星期前,他們公司的人事主管大概因電視上不斷播出非法移民的報導,擔心因老闆非法雇用Cheryl而觸法,因此,為了Cheryl的事情,與她的老闆爭執不下,並悍然表示一切聘僱程序必須依法辦理,即她的老闆必須立刻幫Cheryl辦理工作簽證,否則,就不應該聘用Cheryl。人事主管甚至說,她寧可離職,也不能幫老闆作違法的事情,導致她的老闆在八個月試用期未滿前,就辭去了Cheryl。
更糟的是,由於她的老闆違法聘用Cheryl,所以,他不願意幫Cheryl寫推薦信,更不願意承認Cheryl曾在他公司上過班,使Cheryl找新工作時,因無任何「Reference」而倍感困難。對此,她老闆把一切問題推給人事主管,說這一切難堪都是人事主管的不配合造成的,讓Cheryl有苦難言。
我聽了以後,除了同情Cheryl的遭遇外,還義憤填膺。雖然心裡認為Cheryl應該到有關單位揭發她老闆的「惡行」,但我知道此刻的Cheryl,除了趕緊找到一份新的工作外,根本沒有心思去對抗這樣的不公、不義,因此,只能衷心地祝福她好運。
美國政壇目前最熱門的議題,除了伊拉克戰爭外,就是移民政策了。因為近年來非法移民美國的數目,實在已經超出官方統計不知道多少倍了,雖其中多數是鄰近美國的中南美移民,但不可諱言的,在美國社會中,仍有不少人排斥所有的移民,認為他們「偷」了美國人的工作機會。然而,他們忽略了許多美國人不願意從事的工作,是由移民承擔的事實,例如,紐約的計程車司機、西岸許多城市的除草工、芝加哥市辦公大樓的清潔工人、亞歷桑納州的農場工人等等,這些移民,都默默地為建構一個舒適的美國社會,日夜辛勤地付出自己的勞力,實在值得欽佩及感謝。
我相信許多移民到美國的人,都懷抱著一份夢想。這份夢想,雖然不至於不切實際到在美國淘到金子,實現過去所謂的「淘金夢」,但或多或少都有改善家鄉親友、子女物質生活的渴望。以Cheryl為例,她的家鄉在物質生活相當匱乏的北韓,她的家人能花大筆金錢及心力讓Cheryl到美國唸書,在北韓應該算是經濟優渥的家庭,他們把Cheryl送到美國「吃苦」,無非是希望她畢業後能找到一份工作、留在美國,以脫離北韓的生活困境,誰都沒想過Cheryl會在美國遇到惡劣的雇主,幾乎粉碎了Cheryl的移民夢。當然,還有更多的移民,忍受著與家人長期分離的精神上痛苦,為的是能讓家人過更好的生活,然在真正改善物質生活以前,竟先嚐盡天倫夢碎的苦果。
我知道想要移民美國的人很多,因此,類似Cheryl前雇主般的惡老闆,一定也不在少數,他們趁人之危,欺侮像Cheryl這樣懷抱著移民夢的外國人,無非是吃定了他們不敢、無心更無力到主管機關去告發罷了。
我不禁長長地嘆了口氣,心想,破碎的移民夢,不知凡幾,而為移民所需付出的代價,是否相當、值得,更需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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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08 28, 12:01
To 粉紅,
說得對喔,人生的道理就是這樣,
別人做那種生意會賺錢,不表示自己做也會賺錢,
所以,還是要找到自己的路才最好喔!!!
2006 08 27, 23:48
世界上沒有百百好,卻有少少好!!
就看你用什麼角度來看你的人生
當然你的態度也要正常,這樣才會選對不抱怨!!
很多女人想選一個財主就嫁了
好過後輩子是嗎???
那可不是一般女人當的起的呢!!
因為不是每一個有錢人都是好相處的一樣的道理
同樣要路,不是每一個人都適合走的
2006 06 17, 07:58
To Jessi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me. the place where the people I love and care are living is, for me, heaven.
i can't find your blog for me to visit sometime.
2006 06 17, 05:21
> 幸福,比一個身份重要得多
I couldn't agree more. I think it's very sad to marry someone only for a green card.
> 可不能為了身分這樣葬送一生
A good friend of mine also has a very bad boss and she has to work overtime frequently for a trivial salary. She finally got her work visa but in order to keep that visa, she has to continue working for her mean boss.
It takes some real effort to survive or thrive in this country.
A nice-to-meet-you bean. **
Jessie
2006 06 05, 10:51
Dear 漂洋,
丸子又來逛逛~ 以為走錯了blog,呵~

妳又換版面囉
呵,偶們應該年紀不會差很多吧
每次想多給妳豆豆,一天卻只能給一個 >
2006 06 04, 01:23
To maruko,
我知道你已經回台灣了阿,
)
只是你剛好提到綠卡的問題,
我順便講一下哩。可能我沒講清楚啦。
哇))我們會不會有待溝啊,嗚嗚~~
呵呵。
2006 06 03, 12:10
Dear 漂洋,
丸子已經回到口愛的台灣囉
在那裡二年的工作,錢又不多也沒福利
只不過是環境還不錯而已
在華人公司,錢少事多離家遠...
唉...又沒人支持..
ex bf還一直說啥米結了婚再換工作
我咧是一定嫁你喔
哈哈...小小抱怨啦 sorry~
maruko
2006 06 03, 02:10
To maruko,
我想,北韓的問題,應該比政治穩定與否更複雜。還包括經濟上的、物質上的匱乏等等啦。
你當初沒有為了那個身份下嫁,真得是非常幸運。幸福,比一個身份重要得多,沒有幸福,就算身在全世界最富有的瑞士,都如囚籠的。
你有hi-b其實還是可以同時申請綠卡的(臨時的),只是,我聽說有些公司,會在聘用一兩年後才幫員工辦,因為要測試他有無忠誠度。
2006 06 02, 19:25
Dear 漂洋,
看完妳這篇日記,真的覺得國家政治不穏定的人很可憐...一但出了國就不想再回到自己的母國,北韓的情況我在美國也常聽到,但像Cheryl的這種情形是沒有啦. 只聽說有台灣女生為了留美國,找個白人朋友假結婚的事,或是認識沒一個月就同居,結婚的也滿多的,我想"留美"的成分居多吧.
想想自己滿幸運的,11月進以前的公司,三個月後跟老闆詢問後就開始辦H1B,不到六月律師就交文件出去,不到一個星期就收到Approval Notice,當然這都是自己口袋拿出來的錢啦,老闆是不會幫忙出半毛的.
也許是身份敏感(沒綠卡),爸媽都很擔心我會不會亂嫁人,當時前男友想結婚時(他是公民),他覺得我若回台灣很危險,可能會進不了美國之類,還動用他爸媽跟我媽講說他們教會的某某人太太回大陸後就回不來…等(呀。。。我們可是自由的台灣耶)… 唉..我爸媽當然覺得女兒總是要從家裡出嫁,所以啦,也是沒緣啦.
不過聽說在台灣辦結婚綠卡真的比較快耶,可能是那張”結婚證書”真的很有用吧,只是有人不相信=>ex bf xxxxxx
haha
祝福Cheryl可以找到她的幸福
maruko
2006 06 01, 00:47
To 水晶,
謝謝你來看我喔。
有些慚愧,我沒在美國當過學生,不太清楚這方面的規定耶。
但是,我老公念碩士班時,
他們班上的確有幾個外國學生,
在學校內的單位作part-time的工作,
不過,他們學校規定的時數限制是每週八小時。
啊~~存錢最難囉,因為,我都存不了錢耶,嗚嗚~~

妳存夠錢後,一定要公布存錢方法喔~~
2006 06 01, 00:32
To Rosalind,
啊~~我們住在離南加州很遠耶,
在首府耶~~~呵呵~~
我才剛度假回來,還沒機會問問cheryl,
如果她有意思,我會再留言給妳喔。
謝謝你。
2006 05 28, 03:21
不好意思!版面借用一下^^
To:wanying (wan68)
謝謝你的資訊
不瞞你說
其實這些我們都試過了!
該寫的人都寫了!
只差布希總統那兒沒寫而已
唉!移民局比我們想像的還要更厲害一些
2006 05 27, 09:15
我想外國人生活在美國其實真的很不容易,除了要與家人朋友分離外,還會受歧視...
不過,對我而言,與家人分開不是難事,自小我就蠻獨立的了,而且,可以在美國讀書、生活也是我的夢想。上月,我到過密蘇里州的springfield,那裡的生活真的不錯,環境寧靜生活也蠻悠閒的,我想十分適合讀書。
不過,外國學生讀書其間是可以工作的,對嗎?我記得我看過學校的資料說,每星期工作不超過14小時就是合法的。是真的嗎?
唉…我希望我可以盡快存足錢,回去男朋友身邊喔~
2006 05 24, 09:56
你可以請負責你的district's congressman幫忙,移民局的回應會快很多,畢竟移民局不敢得罪有權力的人.
指紋只有180天有效期.
2006 05 24, 03:21
Pls let me know where's La Mirada.
Does it near Downtown LA?
Can I have more information for my friends?
Thanks
My email: anniecute66@yahoo.com.tw
2006 05 23, 13:47
我也不是很喜歡非法移民,但是,如果你們住在南加州,La Mirada附近,我想我知道一家永遠都在recruit的公司.報關行,工作簡單,老闆小氣,薪資少,準時上下班,很多人做做太無聊就離開了(我是其中之一),但是我聽說公司幫好幾個員工申請過移民.
需要的話給我留言.
2006 05 21, 09:09
To ALL,
阿勤:幸運的我們更要惜福喔。我自己是有「漂泊」性格的人,總是嚮往「四海一家」的境界哩。
不過呢,教書這工作,極需要耐心,我自小是個沒耐心的人,真是佩服你們喔!!
吉兒:我有一個朋友的台灣朋友,好像也是結婚了四年多,還沒拿到綠卡耶。有一次,我和她一起出席一個聚會,她也很無奈,還說,她有聽說在台灣結婚、在台灣辦綠卡,會快很多(因為美國移民局比較相信這是真結婚,哈哈,離譜吧!)。也不知道真假就是了啦。
Sabrina:可是,我有看到你的文章啊,莫非,重打了喔?!ㄏㄏ
Mindy:美國自從911後,啥都變了。國家政策把「外國來的人」都當成「恐怖主義者」的「嫌疑犯」,連美國人自己都受不了這樣的保護主義了。再加上大幅減少h-1b的名額,找到工作難,拿到簽證更難~~~
2006 05 21, 00:31
週邊也有很多人為移民問題所苦 有位在大學做博士後研究好幾年 現在在DC的國家衛生局上班 很多年才拿到身分 反而另一位朋友以六四天安門政治庇護名義申請沒多久就出來 後來他家人全部都過來了 雖然他根本不是政治受難者
如果沒有特殊技能 要用工作移民真的不太容易
2006 05 20, 16:29
嗚
人家剛才寫了一大篇
不小心全都被我按掉了啦
嗚~嗚~
可憐的Cheryl
倒楣的我
送~想念豆
2006 05 20, 08:51
本來就不覺得美國是我的家
再加上邁阿密這裡的移民局
不知道為什麼對我百般刁難
結婚已經快4年了還不肯發綠卡給我
每次去詢問他們原因
他們都拿911來塘塞
或者是推給我們台灣政府說是他們還在檢查我的背景
一下又說是FBI
然後又說是我的指紋過期
還有一個移民局的經理級的人物和我說:[算你運氣不好]
唉!說真的有時我真的很想放棄回台灣去了!
但是老公不肯放人
要老公和我回台灣又不行
因為婆婆在這裡
老公是奉公守法的美國公民
還曾經當過海軍捍衛過這個國家
但是現在他的妻子卻被他們如此對待
我真的很想哭
2006 05 20, 04:01
我覺得美國人對待移民已經相當好了!真要去比較的話,比比台灣跟英國的制度,我認為美國人對待移民,不論非法或是合法,相對來講都真的很人性,相當benign了。
(此言一出,大概會給姊妹敲個滿頭包吧,沒關係,網路是虛擬人生,可以鍛鍊性格,不會痛的。)
我在美國住了近六年,從來沒有什麼2等公民的感覺。我教書,薪水也是按表給付,還比一般只有大學學歷的同事高出3000元,因為我有碩士學位的關係。我在美國第一份工作是在百貨公司賣女鞋,短期打工,業績也數1數2,名字經常在開店廣播中提到,可見的客人並不會因為我的膚色而拒絕跟我買鞋。
我班上不但有移民學生,還有migrant學生,也就是父母是季節性勞工的學生,有些孩子esol多年,英文還是不靈光,學校每年都要評估該不該拿掉她們esol。可是,我有兩個海地學生,英文口音甚重,兩人卻都是honor roll的必勝客,所以說,學校也沒有歧視這樣的學生啊。
我們這一州最近才通過一項法案,本州高中畢業生即使是非法入境的,只要有州立大學願意收,同樣可以享有本州學生的學雜費減免--這項法案在州議會幾乎是一面倒的鼓掌通過。
聯邦政府每年都得支付非法移民的醫療跟教育費用,上次讀到的決算額是$62B。地方政府還沒算在裡面呢。
寫太多了,言而總之,我這個移民覺得台灣跟美國都是我的家,我是個幸運而快樂的人。
2006 05 20, 02:49
To Vivian,
其實喔,在哪一國都一樣有唯利是圖的政客耶。在美國也是啊,違法的政治獻金、企業與政治人物的勾結、洩密等等,已經稀鬆平常,見怪不怪囉。
對我這個異鄉人而言,唯一的差別是,美國不是我的家,我比較容易有「置身事外」的感覺,而不會因為這些「惡質」的政治人物及事件(還有一天到晚,新聞都在報哪兒又有可疑的包包,裡面可能是炸彈,或恐怖主義的威脅,反正,很多啦)而覺得痛心。但是,這就是「疏離感」,一個在異鄉人很難產生的所謂「土地認同」感囉。
所以,孰輕孰重,端看個人的取捨。
我也離題了,哈哈。
)
2006 05 20, 02:40
To 香草,
她現在除了想趕緊找到工作外,我看是無暇與這樣的老闆抗爭的。
在美國,外國人找工作真的很困難,雇主要聘外國人的,必須準備一堆文件、程序,若非有經驗、有需要的公司,是不願意淌這渾水的。例如,很多赴美華人,只好進華人開立的公司,儘管薪水低、待遇差、福利不好等等,但還是必須咬牙忍至少三年(因為種種原因、刁難,要取得綠卡就是得忍囉),其實頗辛酸的
。
2006 05 19, 21:49
看到這樣的事,真的很替Cheryl感到難過。
移民被排斥或者被欺侮的事時有所聞,所以從很久以前,我就不認為到外國工作改善家鄉生活的夢會比在家鄉容易得多。看個人機緣吧!
昨天,朋友才說,要先到國外「生根」,免得到時國內政治情勢起大變化,而家人無處可出走。聽到這真是感慨,也動搖到自己那堅定的不當二等公民的決心。厚~真的很討厭唯利是圖的政客。
不好意思,好像扯遠了。
2006 05 19, 16:25
雖然我不懂美國法令的規範範圍在何處?
但若是雇主不願冒險幫她寫推荐函
相對地她可以告訴前雇主,到相關之主管機關告發他
或者求助於北韓駐美機關
尋求支援(如何解決這種問題?)
2006 05 19, 12:04
TO ALL,
California Girl: 我跟他不算很熟耶~~真是糟糕哩~~~他沒提,我也沒敢建議就是了。有時候,真的是來自相同地方的人,比較容易欺負自己人哩。唉,也不知道是人性如此,還是台灣人才這樣?!
比比:知道「移民」的人很可憐,就不要欺負我啦。
台灣許多人希望能有「佣人」,幫忙做家事,帶小孩,政府卻不願意(或因為壓力而不能夠)接受這樣的事實,只同意引進「保母」、「看護」,自然會造成「偏差」的雇主行為。法令昧於事實,逼得人反,就是講這種啦(不表示我支持引進佣人啦)。另外,現在任何國家都一樣,政策上都希望引進高科技的人才,期待是知識份子移民,但民間企業卻只想要廉價的低階勞工,孰是孰非,確實很難說。
惡魔:有問題才變成天使,太遲了啦。
EJ:唉,最近哪有空看電視阿,都花在上網留言,及規劃Boston行程上頭囉,哈哈
also gald to chat with you. hey, let your babies go to bed much earlier!!!!!
紐貴婦:還有另一個方法,就是,回台灣啊,哈哈。
) 我知道,我會被罵啦,呵呵。
Flora:唉,他的老闆早一點(她應該是去年十月還是十一月開始為他工作的)幫他辦,就啥名額啦、時限的問題也沒了
。我聽她說,若找不到工作,她無論如何都必須回北韓了,因為,美國生活費實在太高,而之前工作的薪水很低,他已經沒辦法再支撐下去了。唉~~~但是,馬上結婚,天阿,他才二十出頭耶,可不能為了身分這樣葬送一生啊~~哈哈。
)
Candace:really a shame if these kids couldn't learn how to well survive in the states. language is always the fundation of survival in every where. it's understandable that their parents don't have time to push them to the education, but afterwards, doesn't it mean nothing if I suffer in the states but my kids turn out to follow my step at the end? I mean, parents should really think what is the best for the kids' future, which is way beyond just to feed them. bless them.
2006 05 19, 08:49
In our city, we have a lot of illegal immigrants living here. As a result, we have a lot of illegal immigrants' kids coming to my school. (Maybe that's why VA needs a lot of ESL teachers, like me.)
I always feel frustrated teaching them because the majority of them don't care about school. Every day there are always some students telling me that they don't have pencils. How can you come to school without pencils or books? They are not prepared because education isn't their goals here.
p: Education isn't that important when they were back in their home country.
They are in America to work, to make money, and send some home.
I do have some good students, but few.
Would you please teach me how to add the emotional icons function in my blog? Thank you.
2006 05 19, 02:40
我下了線後,才想到二個重要事情,只得再留次留言。
第一,妳朋友的老板既然沒有違法雇用她,人事主管卻口口聲聲說老板非法雇用她,而且都不知道她是在試用期,直到她工作將近八個月,才發現老板沒替她辦h-1b嗎?太說不過去了吧。所以,結論是──老板和人事主任是串通好的。
第二,h-1b的生效日期是10月1日,在此之前,妳朋友就算找到公司願意幫她辦h-1b,她也趕上名額close,依法也只能做到實習日截止日。由於學生身份有60天的grace period,她可以合法留在美國60天,如果她的實習到期是7月20日,60天之後是9月20日,就算她的h-1b已經批准,從9月21日至9月30日,她如果沒有其他身份,是不可以留在美國,否則就是非法居留。
她當然可以出國後,於10月1日回美上班,但是她當初持烏克蘭護照來美,用的是學生簽證,一旦出國要回美上班,就得取得工作簽證。我不知道她的烏克蘭護照轉換簽證是否很困難。說了半天,她的問題很複雜。目前對她最有利的方式是,找個有綠卡或是公民結婚,馬上遞親屬移民,申請工作證,完全解決問題。
2006 05 19, 00:09
學生實習OPT,本身就有可以工作,在opt有效時限內工作,根本不必辦h-1b。很多留學生,因為要讓h-1b的時效拉長(一共只有6年),同時也不想浪費opt,所以會等到opt快要結束時,才讓h-1b開始計算時間。如果這個老板當初為她辦h-1b,不久後,又因故開除她,她就得馬上離開美國。現在她還有二個多月的時間,從這個角度來看,她還算幸運。
只是要她下次別這麼傻,一般實習三個月是正常,八個月就太長。我想她老板只是要雇廉價勞工而己,根本不打算幫她辦身份。她現在還有個問題是h-1b有名額限制,今年的名額預計在6月底前就會用完,就算她在opt結束前找到工作,老板也願意幫她辦身份,但是名額用完,她一樣不能留在美國(除非她有碩士學位,那就另當別論)。我覺得,造成今天的局面,她自己要負一半責任,不能全怪老板。自己的權益,應該自己爭取。在美國,不爭取自己的權益,是最傻的。
2006 05 18, 23:29
我有一個朋友也是這樣呢,在美國沒有身分真的很可憐,沒有醫療,沒有保險,工作上也會被人家欺負呢。想想有時候也真的不得已要找一個OK但是有身份的男人結婚可能是唯一的方法呢!!
2006 05 18, 23:28
我想你有看nightline, then you heard of it.
有位墨西哥喜劇演員說:為什麼美國有這麼多非法移民?
説實在話,因為黑人不做了。所以美國需要很多非法移民。
It was nice talking to you last night.I realized my skype account is showgrace. Sorry about that.
2006 05 18, 16:34
漂洋,其實說真的,關於這個問題
我有點私人問題要問你啦,
麻煩你給我一個小小的信封符號吧
或者,請你寄封MAIL到我下面的信封符號中囉
先謝啦
這次不敢罵你,因為有求於你啦
2006 05 18, 15:52
就像你文章所說的,很多台灣人聘請外勞來台做台灣人自己不願做的工作,卻又苦待他們,連至少的人性尊嚴都不給,有很多外佣在家庭裡除了做原來申請他們來的工作外,還要負擔額外的工作,甚至遇到惡僱主還要忍受被強暴的恐懼.
所以現在有很多外勞在工作期限未到前就逃跑了,因為若他們不跑,他們的所得在支付給仲介費用後,所剩無幾,他們就得回去了.要再來一次又要付一次仲介費用,他們永遠也圓不了那個掏金夢.
但若他們變成非法外勞的話,除了要躲台灣政府以外,其他的都好太多了.因為他們工資還是相對的便宜,所以還是很多人願意僱用他們.好處是他們不用再受制於仲介公司,除了工資增加很多外,他們也不用擔心僱主的不法意圖.
可見移民不管在那個地方,都有他們的辛酸,都是非常辛苦的一群.而不論多麼進步的國家,仍有那種趁人之危的人存在,這就是人性的黑暗面啦!
為他們加油吧!!你說的一點也沒錯,這些人為這個國的安定繁榮,確實默默的在付出他們的勞力。不過在此同時,社會也在承擔著因為移民所帶來的暗潮呢!!
2006 05 18, 13:18
我也見過周遭的朋友, 有類似的景況
最可噁的就是, 欺負自己同胞的惡老闆
我有幾次好想檢舉,替朋友叫屈
但又怕害了其他人失去了工作而做罷
如果Cheryl人真的不錯, 妳或許可當她的personal reference -- as a friend. 我朋友換工作時, 我常當他們的personal reference. 效果不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