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可置信地睜大眼睛望著夫。夫邪氣地眨著眼,說:「妳是我深夜『飢餓』的糧食」。



凌晨十二點,夫在床上翻來覆去,我知道夫又因為肚子餓而睡不著覺了。


自我與夫移居美國後,不論晚餐吃得有多豐富,夫總會在晚上十二點時感覺飢餓。由於我們居住在美國東岸,與台灣的時差是十二小時(冬季時間則相差十三小時),也就是我們所在地的凌晨十二點,正是台灣時間的中午,因此,夫猜測是因為人年紀大了,身體機能較無法因應時差而改變,故每當台灣中午時間時,身體還是會感覺飢餓而想進食。


對於夫的理論,我心存懷疑,認為夫是為自己愛吃的缺點找藉口。因為,若夫的理論成立,那我們在美國時間的中午十二點時,即台灣時間的凌晨十二點,夫應該不會感覺飢餓,但事實上,夫在美國時,還是每天按時享用豐富的午餐。因此,我們住美國數年來,加上宵夜,夫一天共吃四餐,我因此常戲謔夫:「家裡都快被你吃垮了」。


無論是因為嗜吃,或真是因為無法調整生理時鐘的因素,夫在美國時,總是準時在凌晨十二點肚子餓,然後開始在床上喃喃自語,說腦中有揮之不去的畫面,畫面裡盡是基隆夜市的排骨飯、桃源街的牛肉麵、西門町的阿宗麵線、萬華的胡椒餅、光復南路的阿婆甜不辣、延吉街台南米糕、楊家涼麵、八德路餐廳的廣式飲茶、師範大學附近的麻糬、香脆的鹽酥雞及酸菜白肉火鍋等等。這些都是我們在台灣時極喜愛的小吃,因此,更讓我深信夫是想念台灣的美食,而不是真的肚子餓。


簡言之,根據我的「臨床診斷」,夫在睡前肚子餓,完全肇因於一個異鄉人對於家的思念,而強烈的心理思念影響了生理,便造成了深夜肚子餓的結果。當然,夫對於我的結論,始終不服氣,覺得不值一哂。


我是個剛吃飽就無法成眠的人,無法理解深夜吃宵夜後,肚子又飽又脹的,如何可以好眠。但夫卻常因肚子餓而睡不著覺,惟夫不捨我三更半夜起床張羅食物,又不想自己花時間煮麵,所以,夫到超市時,都不忘採購大量的「乾糧」,以備不時之需。


然而,我對於兩個已經上了年紀的人,到超市買東西時,購物車裡堆滿著「Pringles」洋芋片、「Doritos」玉米片、「Ritz」餅乾等零食,覺得非常丟臉,恐其他人恥笑我們兩個大人怎跟小孩一樣嗜吃零食。但夫半夜裡肚子餓而睡不著的問題,也不能不解決,因此,每到超市採購時,我總請求夫推兩輛購物車,我推的那一輛用來買日常所需的菜肉蔬果等生活所需用品,夫推的那一輛則用來買自己深夜當宵夜吃的零食。然後,結帳時,我又特意與夫到不同的、距離很遠的結帳櫃抬排隊結帳。總之,就是儘量避免其他人認為我與夫那輛購物車裡成堆的零食有任何關係,夫因此笑稱我患了「購買零食恐懼症」。


夫唸完了台灣各式小吃,且吃完宵夜回到房間後,發覺我還沒睡著,便幸災樂禍地宣告:「所有的零食都吃完了」。未等我聯想到我們至超市購買零食的尷尬感覺時,夫繼續說:「不過,我們不需要再買零食了」。


我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可置信地睜大眼睛望著夫。夫邪氣地眨著眼,說:「妳是我深夜『飢餓』的糧食」。


我心想:「喔,為求一夜的『Peace』,周末還是到超市補貨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