邂逅篇之四:我不想當好妻子、好媳婦
夫曾兩度跟我談結婚的事,我都拒絕了,並不是我不願意與夫共同生活,而是我不想背負傳統「好妻子」、「好媳婦」的角色。
我與夫看了第一場電影後,夫大約每個禮拜會找一天邀我吃飯、看電影或開車去看山或觀海等,雖然我明白夫無可救藥地深愛著我,但夫始終保持著「發乎情、止乎禮」的態度,不曾牽過我的手,也沒有提過「交往」的要求,我們之間的互動,就像是常見面的朋友一般。
當時,我仍有其他幾位「嘗試交往」的男性友人,與夫吃飯或聊天時接到他們的電話時,雖不至於情話綿綿,夫還是很清楚那些電話是追求者打來的。儘管內心五味雜陳,但夫覺得沒有權利、立場禁止我,便在一旁默默地等我講完電話。夫說,那段期間只要能見到我,看著我說話、吃飯、微笑,已經像擁有全世界般地心滿意足了,根本不敢奢望自己成為我的男朋友。
由於我一心一意想讓夫知難而退,因此,從未在夫的面前表現自己最好的一面,且常常毫無理由地對夫發脾氣、任性、霸道、沒耐性、堅持己見、自以為是、不願意聆聽夫說話、挑夫的小毛病等等,還曾列出「十誡」,當作繼續見面的條件。總之,我將自己的優點隱藏起來,而急於表現出自己的黑暗面,現在想想,實在非常幼稚。終於有一天,我自認為已經將最黑暗的自己都表現得淋漓盡致了,便洋洋自得地問夫是否已明白我絕非理想的女友對象?夫看著我,真誠地回答:「我愛妳,不是因為妳聰明、美麗等等優點;我愛妳,是因為妳就是妳,包括妳的好與壞」,還說:「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最愛妳、最瞭解妳的人,但我會試著讓妳跟我在一起時,能輕鬆自在地做妳自己」。
後來,夫跟我說,當時身邊周遭的好友,對於夫執意愛我的堅持,一致搖頭、嘆氣地對夫說:「你沒救了啦」。
曾幾何時,我不再與其他追求者鬼混,因為我捨不得夫為此難過;不再對夫亂發脾氣,因為看到夫傷心,我比夫更難受;不再任意挑夫的小毛病,因為擔心夫為我無心的話,傷透腦筋改變自己。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何時愛上夫的,只知道夫的臂彎、胸膛,是每天下班後身心疲憊的我,唯一尋求的溫暖;夫的親吻,是治癒我憂鬱心靈的最佳丹藥;夫的擁抱,是我奔波千里、飽受風雨後最強烈的渴望。
我與夫之間的愛情,或許不如羅蜜歐與茱麗葉故事般轟轟烈烈,但一直以來,我們在彼此面前,都盡力讓對方保持原來的自己;我們是彼此最好的摯友、最大的慰藉;是遇到美好的事情時,第一個想要共同分享的伴侶。
與夫交往一年多期間,夫曾兩度跟我談結婚的事,我都拒絕了,並不是我不願意與夫共同生活,而是我不想背負傳統好妻子、好媳婦的角色。後來,夫不小心透露自己曾數次於深夜獨自開車回家時,在十字路口停車等待紅燈的幾十秒鐘內睡著,我為此憂心到不顧家人的反對,積極地找了間公寓,與夫展開「同居生活」。那段期間,夫常煩惱我為了同居的事與父母鬧彆扭,所以,同居十多天後,我們在一間泰國餐館吃晚餐時,沒有任何求婚儀式、戒指、或浪漫的求婚台詞,夫對我說:「本來,妳能在我身邊,我已經心滿意足,但我還是希望妳跟我結婚。我們結婚,不是要妳當個好妻子、作個好媳婦,而是希望看到妳每天開開心心、無憂無慮,不要為我們一起生活的事情與妳的父母抗爭。這是我唯一的心願」。
十天後,我們在法院公證結婚。公證結婚前一天,我與夫匆忙地去買戒指,但因夫的無名指較粗,很多珠寶店都說夫的戒指尺寸需要幾天的時間「調貨」,我與夫都不好意思跟珠寶店解釋我們不能等的理由,是因為隔天就要派上用場了,最後,終於在「Georg Jensen」買到結婚對戒,過程相當有趣。
婚後,除了煮菜做飯外,夫包辦所有的家事,我偶爾拿出吸塵器或抹布吸吸抹抹不到兩分鐘,夫就急忙地接手做。我們還住在台灣時,遇到周末假日,我可以自行決定回娘家或待在家裡,夫不曾勉強我去公婆家,或陪同夫參與我不想出席的聚會,我也從沒有感受到為人妻、為人媳的難處。夫總說:「我們兩個人,這輩子相識、相戀得太晚了,所以,我要儘量對妳好,累積自己的『Credit』,希望若有來世,我們兩人可以早一點相識,且相識後,可以立即相戀,並終生相守」。
晚餐時,我問夫是否還記得這十誡,夫想了想後,念了出來:
第一誡:任何情況下都不可以不理妳。
第二誡:不可以對妳大聲說話。
第三誡:不可以說狠話。
第四誡:不可以說髒話。
第五誡:不可以做對不起妳的事。
第六誡:吵架後不可以不安慰妳。
第七誡:不可以強迫妳做不想做的事。
第八誡:不可以打妳。
第九誡:不可以對妳小氣,跟妳計較錢。
第十誡:想結婚的話,千萬不要找妳!
數年來,夫還記得這「十誡」,實在難得。更難能可貴的是,自我們交往迄今的數年期間,夫除了違反最後一項外,其餘九項都沒違反過。
~完~
後記一:與夫結婚前,我的父母仍極力反對,主要原因是夫是家中獨子,我的脾氣又剛烈,再加上婚前也沒到過夫家中拜訪過未來的公、婆,因此擔心將來的婆、媳問題可能是我們婚姻關係的隱憂。雖後來並未發生令父母擔憂的事情,但我總讓父母操心,還是相當不肖。
後記二:我自己經歷了許多次戀愛,仍不能肯定這世上是不是有亙古不變的愛情。然而,我相信只要找到一個合適的休憩地,給自己一段真空的期間,暴風雨會過去的,且當陽光再度普照時,你已懂得如何享受它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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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11 21, 13:13
To FTX,
呵呵,有一點是不太符合事實的啦,
那就是「美麗」。
因為,我一點都不美麗耶(不是謙虛啦)。
所以喔,我也要趕快做善事,
希望若有下輩子,可以美麗與智慧兼具喔~~~
我們一起為了「天使臉孔、魔鬼身材、聰明過人」努力,共勉之喔。哈哈。
2006 11 21, 05:14
剛看完你們的love story
好羡慕阿漂哦,學識高,又聰明,又美麗,又有一位優質好伴侶,這輩子我來多做善事,看下輩子可不可以也像你一樣好運.
2006 11 02, 11:53
To Miffy,
人家我有時候也是很溫柔的啦~~
)
)
哈哈。
祝福你早日找到屬於妳的幸福喔
。
2006 11 01, 15:43
我喜歡妳的經驗
因為我的個性跟妳很像
希望我也可以遇到一個像妳老公一樣好的人
我媽跟我朋友們都說以後我老公一定超好
因為我的脾氣太差個性太壞
2006 09 05, 11:15
To 粉紅,
謝謝粉紅妹妹的祝福喔,我也衷心地祝福你喔~~~
我們家有五個人,就父母及三個小孩,每個人個性也不同,我從小是家裡的「小霸王」,霸氣得很。所以,聽你說你能與家人相處得都很融洽,我覺得很不容易哩~~~

給你拍拍手喔~~~
2006 08 28, 13:11
我也要來想個幾個
這樣我才有原則
其實粉紅也是一個很有想法的女人
所以要娶到我的人真的很辛苦
因為我要的很簡單
卻很多人辦不到,像家中的狀況
沒有 幾個人可以應付的
我們家共有四個人,就有四個個性
然後我的個性是可以應變家中每一個人的反應
所以我沒有大小聲過,也沒有兇過家中的人
但是家中的人都有個性死角
所以呢,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個性就這樣養成
但是還是要保持愛自己家人的原則就對了!!
你真的很幸福,該是你的夫是永遠跑不了的,祝福你!!
2006 05 05, 11:47
To 紐貴婦
雖然喔 我這個人超鐵齒 向來不信啥算命啦 紫微啦 星座 血型的 但是喔 妳猜對囉 我是水瓶子耶~~~~呵呵
2006 05 05, 05:50
看你對事的表現,想很多又很理性,你該不會也是水瓶女吧??不過那天一個姐姐說我一點也不像水瓶女,她說我的野心去哪裡了啊
不過人都是緣分,要對身邊的人好一點,快樂的在一起喔!!
2006 05 04, 00:50
To Flora
我從來沒敢幻想過能扮演好所有的角色
因為我知道自己的能力有限
我很多朋友 結婚生子後都變成女超人
還是會偶有不足
譬如有時候婆媳不和
或太累了 就對小孩大聲吼叫等等
既然我沒能力做好每一項角色
)
我就給他徹底擺濫囉
我們兩人中和一下的話
可能就是完美的啦 ㄏㄏ
2006 05 03, 20:03
嗯~會以泥們為指標前進的!大家一起加油吧!
2006 05 03, 11:41
呵呵∼你的夫真的掉令人羨慕呢
結婚後,我的確將好多角色加在自己身上,為了扮演好,的確也粉疲累
我想,我要跟你多多學習呢^^
我也要努力作好我自己
2006 05 03, 01:11
To nia
其實喔,我們都是上了年紀以後(都超過三十歲了啦)才結婚,自主性會強一點,也不靠家裡的經濟來源,因此,家人的「意見」部分,只要充分的給他尊重(就是有在聽,沒在照做啦,ㄏㄏ),他們老人家後來也就算了(我想,他們自己也知道,小孩這樣大了,哪還管得動喔,ㄏㄏ
) )
所以,婚後的「獨立」,有很多面向,及需要很多條件配合的。你們要加油喔~~
2006 05 02, 19:19
我的想法和泥當初的想法一樣哩!不想背負為人妻、媳婦的責任。覺得結婚之後,好像會失去很多自由,所以感到恐懼。不過,泥當初的想法是多慮了。呵!我也希望自已是多慮了。泥和泥先生都很幸運,能夠遇到與彼此契合的人。
2006 05 02, 11:14
To All
吉兒:妳應該把那百誡po出來 給我們當參考啦
比比:妳沒看到吉兒說的喔 人家別倫是百誡耶~~~~
Mirrow:這十誡喔 ㄏㄏ我偷偷告訴妳 我是絶對做不到的 啦~~~~~
2006 05 02, 10:59
好可愛喔..
你的十誡.
先不論第十項,其他的看起來好像並不是那麼難.
但仔細想想,一般人如果脾氣ㄋ一ㄡ起來,是很難做到九誡的.
你果然蠻刁難的唷
幸好你夫終於感動了你
)
你也覓得了好老公
2006 05 02, 10:33
你好有個性哦,居然會這樣開條件,我好像不曾開過什麼條件說,看來這就是我沒找對人的原因囉????
我想你是很有自信,因為自信所以知道唯有做自己,你才會快樂.好笑的是,我要到年紀很大了才知道什麼叫做”做自己”,什麼叫做”發自內心的快樂”,所以到現在還在晃囉....
2006 05 02, 08:38
你老公真的應該很高興你開的條件只有十誡
你真的很善良
不像我老公以前的越南女友開了100誡的條文規定給他
結果是兩人交往了九個月
我老公連她的手都不敢牽
連臉頰都不敢親
他把100誡條文拿給我看
天啊!還真虧她寫的出來
真是甘拜下風
密密麻麻的英文
看的我頭昏
2006 05 02, 01:28
To All
EJ:啥??漂姊姊??我會比妳大嗎??!!喔~~~GOD, WHY DO YOU DO THIS TO ME~~~
米:可是,我看了妳的日記,覺得你們還頗恩愛啊~~~還有喔,告訴妳,我已經在準備做海洋的版面啦,一定讓他「拼」過這個櫻花~~ㄏㄏ(因為這個櫻花版,是我老公做的,不能讓他太高興哩~~)
Sabrina:妳看我給妳的留言版上留言下面,有個信封的樣子,打開後,就是Email地址囉~~~
2006 05 01, 15:09
飄姐姐
妳可不可以把妳的信箱給我呢?
我有問題想請教妳
2006 05 01, 12:18
看完,覺得妳們真幸福.恭喜妳.
還有妳的部落格真的很棒.改的很讚.
還有,妳們的十誡,我看ㄌ真ㄉ很羨慕.
最後,剛跟老公吵架,其實心情很不好ㄉ我,雖然知道幸福不能比較,然而真的有後悔結婚的感覺.
2006 05 01, 12:11
飄姐姐

Extremely nice romantic love story.
Good night!
2006 05 01, 02:37
To All
章腦丸:應該是他好好加油啦。這樣,我才會繼續愛他啊。ㄏㄏ
Sabrina:我也希望一直幸福下去耶。只是,這年代,好像不論如何好的婚姻關係,都會有瓶頸。嗯,不管啦,不論怎樣,我還是會堅持做我自己的啦。
阿勤:真是感謝妳的客戶哩,不然,我們公證那天,法官說交換信物,我們兩人一定面面相覷囉~~會很糗的哩。關於酒杯喔,呵呵,這個應該由我老公來寫才對。我只知道,德國製的都不錯。還有,買酒杯時,要看酒杯的邊緣,要薄、要勻,杯的形狀要圓。然後,用手指頭在杯口繞圓滑動時,要能產生好聽的共鳴聲,且用手指頭輕敲時,要能發出清翠響亮(還有些嗡嗡地聲音的聲音)。此外,喝不同酒(甚至不同產區的酒),還有不同的酒杯。啊~~我們台北家裡,有一堆酒杯啦,我都搞不清楚。好像說,紅酒需要「杯腹」大,因為紅酒一般需要「醒酒」(就是喝得時候還要一邊喝一邊搖)。白酒呢,因為一般香氣比較不強,所以,杯子比較窄,杯口小些,才能集中酒香。香檳酒杯通常比較細長,為的是讓喝的人欣賞細緻的氣泡,妳一定看過,但其實種類還蠻多的。好啦,我只會這些囉~~~
小醉狗:對阿,我都沒要求他想出求婚的一百個理由哩~~~ㄏㄏ
) 原來那故事是假的喔,真是的!@#$%^
Mindy:也給妳拍拍手喔。父母有時候反對得有道理,有時候,有些則是成見。看到妳幸福,妳父母應該還是高興的哩。
費費:哇))百誡!!!安公子真慘哩~~~妳想好了,記得告訴我,我再拿去給我老公,叫他履行。ㄏㄏ
California Girl:難怪他現在都覺得我比以前好不知道多少倍(一點都不會覺得我婚後差很多耶 ㄏㄏ)
sheepsponge:謝謝妳喔。我好喜歡你煮得菜啊。看照片時,口水都快流出來囉~~~
Sabrina:回留言在妳家囉。
Ellen:謝謝你的鼓勵喔。我也祝福妳喔
Maruko:謝謝你喜歡這版面,但是我還在嘗試恢復我的海洋系列哩,嗯,乾脆來做個四季好囉~~ㄏㄏ
) 。事實上是,我也真得只能接受老婆是用來疼的,不是用來娶回家當女傭的哩~~~ 
2006 04 30, 22:45
Dear 漂洋過海,
看完這篇文章
覺得夫真的把妳當成是他的"牽手"在疼
而不是娶回來做管家婆
現在有這樣子心態的男人很少了耶
很佩服妳當時為了他而做出同居的勇氣
看到妳的十誡,這就是一個女人想要的吧(除了第十之外啦 :P)
祝福妳們
BTW,妳的blog變的好可愛喔,粉紅系列喔
2006 04 30, 21:31
好讚,每天都要幸福喔~ ^^
)
2006 04 30, 20:24
親愛的飄姐姐:
我已經去用好囉
謝謝妳特地來教我
~感謝豆~
~來,親一個~
2006 04 30, 14:36
真的好幸福呀!
2006 04 30, 13:42
有一個懂妳,疼妳的老公,
妳好幸福喔
能看過妳最糟的一面, 仍不動搖
妳老公真是愛慘了妳了
甜蜜豆
PS: 我好喜歡妳的Hello Kitty 游標喔...
2006 04 30, 09:38
好浪漫喔, 能讓人這麼愛著也是無比幸福的事情呢.
之前我跟安先生說, [山無稜水無痕, 才敢與君絕], 這句瓊瑤[還珠格格]裡學來的話把他給嚇死, 他說那真不像我會說出來的話, 阿哈哈.
現在想想, 我早變了, 我也該學你拿出[百誡]來要求他才對.
2006 04 30, 08:28
你的故事很感人 有一部分跟我很像 也是父母反對 我那時也是個性相當剛烈 沒人能勸得了 想到過了五年後才得到父母諒解 現在還覺得心酸 我們都不錯 遇到了愛我們至深的人 這一點除了要給另一半credit以外 我們的堅持也是很偉大的 不是嗎 給大家拍拍手
2006 04 30, 07:33
妳老公應該感謝, 妳開的條件沒有很多哩。
)
2006 04 30, 07:32
http://news.yam.com/udn/garden/200604/20060429581976.html 你們的戀愛過程真可以比美, 但是我決定男女主角可要比前輩們要正點多了。
你的留言常常讓我有省思的機會, 不忙了再來哈啦。
2006 04 29, 22:48
遲到的恭喜!
好高興你家的婚戒是在我以前的客戶店裡買的,與有榮焉內。
你們結婚幾年了?7週年再去買個戒指來慶祝吧!我跟我先生本來也是這樣打算,下個月就6週年了,恐怕等不及會先買來戴過癮。
真的ㄟ,兩個人要是有可能會結婚的話,一認真起來,不到半年就會步入法院或是市政府或是教堂的。
哪有什麼囉哩八唆,拖個三年五載的。
BTW,你老公愛喝紅酒,杯子上的講究,應該也很學問,麻煩你哪天找個時間,圖文並茂的介紹一下好嗎?
你看,我來點歌了。
2006 04 29, 16:48
看完了以後
我不禁覺得
妳的夫根本是上帝設計好的要給妳的啊
還有那十械
真是有趣
其實在台灣
婚後還能自在做自己的人真的不多
可能萬分之一吧
真的好羨慕妳哦
要永遠那麼幸福哦!
2006 04 29, 15:57
我想現在的父母都很開明...你老公真的對你很好.你要好好加油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