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突然覺得在廚房裡忙碌的夫,實在性感得令人無法抗拒。



周末,我最喜歡的事情之一,是睡到自然醒,若不是因為肚子餓,縱時間已經接近中午了,我還是捨不得離開床。躺在一旁的夫,大概聽到我肚子咕嚕咕嚕的聲音,轉過身來問我想不想吃「法式土司」,我點點頭,夫便起床朝廚房走去。


還在賴床的我,聞到咖啡的香味,忍不住下床去探探夫在廚房的情況。走到廚房後,看到夫穿著圍裙,用筷子夾住土司沾上蛋汁。我突然覺得在廚房裡忙碌的夫,實在性感得令人無法抗拒,便從背後抱住夫,將臉埋在夫寬闊的背上,沉醉在幸福的感覺裡。


我與夫婚前都是家中的「大小姐」、「大少爺」,習慣了茶來張口,飯來伸手的日子。婚後在台灣的幾個月期間,因為台北餐廳多又方便,我們不習慣下廚,經常到餐廳去解決三餐。移居美國後,一來為了省錢,二來為了能夠吃到家鄉的味道,我與夫才開始學習下廚,但夫當時在唸書,我在家的時間較多,所以我理所當然的負責煮飯的工作。記得那時候,不會煮飯、廚藝不精的我,總是先上網將食譜列印下來,然後現學現賣,按照食譜上的食材及步驟,煮出一道道外觀雖不吸引人,但味道尚可接受的料理。而最令我為難的是,在美國要買到一些特殊的中式料理食材,例如木耳、豬血、竹筍或土雞等等,極不容易,因此,辛苦煮好的菜餚,味道常常是「差一點」。


然而,夫每次都稱讚我煮得非常好吃,並將盤中的食物一掃而光後,馬上往廁所跑,讓我既感動、又抱歉。


後來,我與夫在美國都有了工作,就只有晚餐及周末時才在家下廚煮飯。為了節省時間,我通常利用下班搭車回家的時間,騰出大腦回憶冰箱內儲存的食材並構思晚餐的菜單,回到家後則馬上根據擬好的菜單,用最快的速度煮出一至兩道簡單菜餚的晚餐。經過幾年下來的訓練,我雖然還不具備五星級飯店廚師級的手藝,但在煮飯的速度上,絕對令人「嘆為觀止」。


夫念我下班後煮晚餐很辛苦,因此,常自告奮勇在周末時下廚。我雖然很擔心夫的廚藝,但夫願意下廚,還是樂觀其成。只是,夫煮飯時常常「不惜血本」,例如,煮兩人份的麻醬麵時,可以將一瓶淨重八盎司的芝麻醬用掉半罐;烤三片墨西哥Flour Tortilla,竟放了半包重十六盎司的Shredded Cheeses。此外,夫煮飯時,極注重細節,因此每一餐都需要好長的時間準備。例如,我看到夫將蛋打在碗裡後,拿著筷子在夾蛋汁,忍不住問夫,夫說:「要把蛋的臍帶夾出來,才不會有蛋臭味」;用義大利麵煮涼麵,麵已經煮好且浸過冷水了,夫將所有涼麵放到大碗裡,放幾匙芝麻油後,竟開始幫麵「按摩」起來,夫的解釋是:「要讓麵均勻地吸收油才好吃」;削馬鈴薯時,夫除了削皮外,還拿小刀細心地除去馬鈴薯凹洞的皮及芽;將Celery或紅蘿蔔切丁時,一定切得方方正正等等。


總而言之,夫下廚煮飯,有自己的一套程序,作法雖仔細,動作卻很慢,所以,每煮一餐都花費好多時間,讓我幾乎餓到頭昏眼花,還無法等到食物上桌。


我放開環繞著夫的腰的手,退到廚房口,看到夫開始將沾好蛋汁的土司,放入平底鍋了,心想應該很快可以吃到午餐了。可是,平底鍋明明很大,夫卻一次只煎一片土司,我不解地問夫為何不同時煎兩、三片土司,以節省時間。夫望著我,自信滿滿地回答:「一片一片煎,會比較好吃」。


好吧,我認了。為了回復到婚前「大小姐」時代的特權,我願意讓出周末廚房的所有權。於是,我離開廚房,走到客廳,坐臥在沙發上看「News Channel 8」新聞,靜靜地等夫端上精雕細琢的「法式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