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不是故意的。這句話真的很好用,既可得到別人寬恕又體面。但是,你的無心過錯造成別人的痛苦及傷害是別人應當承受嗎?殺人犯無論是謀殺或過失殺人。法官就應該因殺人動機而讓殺人犯宣判無罪嗎?而酒醉駕車開車撞死人,可以因情由而免去責法?那國家制定律法又有何用?老百姓又何需守法?
無論是有心也好!無心之過也罷!錯誤既然已造成,就應當面對承擔責任。而不是替自己找台階下。更不是推託委蛇。這些話是說給那些傷害我的那些人聽的。你們認為自己沒做錯,可卻讓我承受痛苦傷害。我就應當嗎?這就是你們自私的地方。憑心而論,我待你們如何?你們自己心理最清楚。
林詣晉。你當初不喜歡我;就沒資格要我去幫你做任何事情。一旦,你達成目的就一腳把我踢開。更沒資格教訓、羞辱我。你若認為別人為你付出,是我一相情願也是應當的。那也別怪我報復你;要你付出代價。我不是觀音菩薩。
蔡惠如,你既然分手。就沒必要插手管前男友閑事。我跟林詣晉之間沒有你插手餘地。
我親愛的學妹,林詣晉是徹底傷害我。時間不能讓我忘記。因為傷得很深,而記憶永遠會提醒我。不是想不開。因為你不是當事人!你無法感受這傷害跟痛苦。而這仇我是一定會報復。我一定要讓林詣晉感受到背叛、出賣及生離死別滋味。如果,那些話是你女友說的,「你家不正常」「你很自大所以想搞你」「只要你讓我插一半再拔出來射精就不會懷孕」「摸你的陰蒂是否濕潤」「你的淫水多到用衛生棉來墊」「你很自大所以想搞你」「你是我的性奴」「那是你的家庭不正常」當你知道我差點被我舅舅打死,你只關心我是否被強暴?你讓我後悔心軟、付出。所以,我什麼都不要。我會讓你親自感受那些是什麼滋味。
現在對我來說,林詣晉喜不喜歡我?或他結不結婚?我無所謂。我已經把他當成我的仇人。所以別勸我。我真的永遠不可能原諒。
因為林詣晉我徹底發現男人的劣根。我不會再相信男人,不是我偏激;一偏蓋全。因為讓個男人愛上女人真的很簡單。例如:林詣晉只要你在他身邊,陪著他談心、替他洗衣煮飯照顧他。像個老媽子陪著。這種男人就認為是愛情。我不是酸葡萄心理。事實卻是這樣。所以以後誰陪著他就是他的愛情。好比那些台商老婆遠在台灣替他照料小孩、孝順公婆。而他在大陸是金屋藏嬌。當初追你的時候,噁心撒嬌手段藉口一堆。一旦,沒利用價值時候或另結新歡。就成薄情寡義臭男人再者就是成為為諾諾內懼的毫無擔當小男人。他用一句話輕描淡寫結束。我卻要付出青春與心血。不值得。甚至相應不理自認很神氣、稀罕。明明自己孤陋寡聞說不過別人,還要教訓我。而且說謊騙人自己是同性戀。況且一個正常女生會告訴你「陰莖會頂到子宮」;最好笑的是林詣晉明明對性知識不了解還裝懂。心態不正確還說我騷。假使今天你去看泌尿科、婦產醫生們,他們也告訴你的。
一場考驗與磨難看出認識多年好友詹明真、林詣晉的真面目。即時到了今天她總認為是我的錯。我知道你總覺我也常常跟你抱怨。那今天換立場想,當你失意失業的時候;也不是向我常常抱怨離職工作種種不是及找工作懷才不遇窘境。可是,你卻自私想到自己根本忽略我身處困境痛苦。殘忍打擊我,你可以落井下石。那我公開說明不過分。還傳簡訊給我朋友喊冤。你若有冤,我的痛苦處境不是更冤。你相應不理態度跟林詣晉心態一樣。你告訴我朋友說林詣晉結婚了!
過去或許我祝福他。可是,現在我正等他結婚。我要看看我發下血誓會不會實現。我要看看搶別人的小偷跟忘恩負義的垃圾會不會下地獄?林詣晉你說:你我們距離太遠。那位住台中黃小姐每天熱線甚至你都見過她的雙親。這距離可真不遠。別為你喜新厭舊找藉口。承認自己太寂寞需要洩慾兼職老媽子對象。很難嗎?承認自己賤骨頭很難?我可以很大方承認自己太心軟不該讓你借住同居讓街訪三姑六婆傳壞我名聲。為你所做的一切都是愚昧付出。認識你是我最大錯誤。因為你我才明白男人真的很賤。不值得相信。男人說的話全是謊話。沒句真心。所以不要介紹男人給我。一個林詣晉垃圾傷害就夠。我只要錢多多就可以了!錢比男人可靠、安全及實在。所以無論說什麼我都不要男人。現在婚姻也沒保障,結婚猶如兒戲。能長久的都算異類。錢最實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