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24 15:49
愛打官司的美國人 (2007/10/8)
點閱數: 1842 給我咖啡豆 
【不要亂發傳真廣告,不小心可能挨告喔!】
以前就聽說老美愛打官司,先前沒啥感覺,直到今天在工作上收到一封律師來信,讓我終於有此感受。
來信內容是說有家產品包裝公司透過傳真,到處散發廣告資訊,想多拉攏些生意。沒想到被律師事務所拿來做生意,現在要找出曾收到該公司宣傳文宣傳真的客戶,大家集合起來一起告這公司。律師的費用則為賠償金的 25%。
我仔細再閱讀這信函,說是傳真時間發生在 2005 年。老實說,我不知道會有誰到現在還會保留 2005 年的傳真廣告,也懷疑這種官司打贏的機率。
我好奇問同事,想知道過去他們收到類似信函的處理方法。同事告訴我這種信函真不少。不只是用傳真做宣傳可能被告,甚至用電話行銷也要小心吃上官司。不過得要有人能保留兩三年前的傳真函或是電話錄音,這種官司才有形成的可能。同事笑說這種信函每個月都會收到兩三封。既然我們無法舉證,也就不用回應。
我呵呵笑說看來老美愛打官司不是假的呢!我記得在台灣時,公司每天都會收到一大堆的廣告傳真,從來也沒聽說這種事也能告人。同事說是呀!喝杯咖啡燙了嘴、餐廳內滑一跤,甚至連超市手提袋破個洞、貨品掉滿地,業主都可能挨告,不得不小心哩!
我笑說既然什麼都能告,看來律師可是個賺錢的行業呢!其他同事附和說律師收費也是頂嚇人的哩!我連連點頭。想起上回不過寫封 Email 問律師我尚未收到委託他辦理事項的處理結果,結果回封 Email 也要收我美金卅元,嚇得我都不敢再質問他連詢問狀況也要收錢,怕他又要再送帳單給我。
嘿嘿!我突然有個奇想。下回再收到廣告傳真時,乾脆保留下來。等個幾年後,說不定還可藉此小發一筆「意外之財」哩!
引用URL:
- http://www.wretch.cc/blog/paobearden (26)
- http://www.wretch.cc/blog/paobearden&article_id=12873168 (4)
- http://tw.search.yahoo.com/search?fr=yfp&ei=UTF-8&p=%E6%8... (4)
- http://www.google.com/search?hl=zh-CN&lr=&q=%E7%BE%8E%E5%... (3)
- http://www.google.com/search?hl=en&client=firefox-a&chann... (2)
- http://www.google.com.tw/search?q=%E7%BE%8E%E5%9C%8B%E4%B... (2)
- http://tw.search.yahoo.com/search?fr=yfp&ei=UTF-8&p=%E7%B... (2)
- http://www.google.com.tw/search?hl=zh-TW&q=%E7%BE%8E%E5%9... (2)
- http://127.0.0.1:12108/sharpreader/page.html (1)
- http://www.wretch.cc/blog/paobearden&article_id=3361570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