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我一年只染一次頭髮,在座有一位很純樸的男人竟問我為什麼要染髮?
他說自已的阿公因為長期染髮,導致有皮膚癌,現在根本不敢染髮了。
想到這事情,我也蠢蠢欲動,想拿自已當白老鼠。。。。
這幾年夾腳拖鞋當道,似乎鞋櫃必備一雙夾腳拖鞋,人字形涼鞋不再只屬於夏天……
我發現住在美國的人都喜歡腳踏夾腳拖鞋,而且不分膚色與種族,連好萊塢男女明星也愛著夾腳拖鞋出門溜達,夾腳鞋瞬間變成國民基本鞋款。
從美國明星雜誌翻拍的照片↓:「照片上身穿比基尼的是富家女桃莉絲,最右邊穿藍衣連身短裙的女生是Spider Man女主角(克莉絲汀)!」
小悠對於夾腳鞋並沒有特別喜愛,可是掐指一算,竟然鞋鞋裡活生生躺了五雙夾腳鞋,其中有兩雙是以前在台灣買衣服鞋子送的贈品、一雙老海軍牌則是的便宜夾腳鞋,這三雙的功能被我歸類成外出到超市買菜或走出家門拿信或倒垃圾時的簡便拖鞋,另外兩雙則搭配美美的外出服。![]()
再看看另一張圖照片:
↑圖:「藍色上衣白褲者是演出電影金髮尤物的芮絲薇斯朋,最右邊的孕婦是葛尼絲派特蘿,兩位都曾經是奧斯卡影后!」 由此可見她們多愛平底拖鞋啊!
為了要穿涼鞋就得露出雙腳及腳趾,事前的準備功夫還真不少,首先腳底厚厚的繭皮和足跟的龜裂要處理,像我的足跟也屬於超乾裂,但是凡士林對我的龜裂沒用,後來換個品牌,睡覺前用Burt’s bee椰子油足部修護雙寶貝腳ㄚ,然後套上短襪,持續一週,真的會改善足跟龜裂現象呢。當女人是不是很辛苦啊?閒來沒事還得要「美足」,又不是要當優雅的時尚美女!
我承認當女人要花費一些時間美化自已,讓男人覺得浪費時間,但「美足」是一種禮貌,就像「美指」一樣,我們不一定得在指甲抹顏色,但一定要乾淨,洗澡時趁機進行適當的清潔,就不會發生足部腳質粗黑發黃,腳踝與大小姆指側邊接處地面及鞋面的位置的角質都比較粗厚,記得要消滅繭皮,洗完澡再拿強效型乳液滋潤足跟,包準妳的腳底無比嬌嫩,總之,想要穿露趾鞋,一定要先搞定自已的足下啦。
記得某天,天空的顏色終於一掃陰霾,晴空萬里,我的心情也跟隨天空的腳步,想改變一下顏色!
心血來潮,我拿了彩妝用具,準備在臉上著色,擦來抹去,妝個上眼影把眼皮打亮,選擇粉紅色的腮紅從笑肌往周圍漸層暈開。
當我正對自已的著色技巧感到滿意,以為美得很自我、很有質感;阿娜答卻(((不留情)))的對我說:「老婆...你臉上的粉好像太厚了喔,去洗掉重新化一次啦。」
心中有點小不爽的悠悠說:「嗯,好像是有點慘白啦!但是我不要洗掉了,待會蜜粉會掉一點啦,一下子就變自然囉。」
阿娜答又仔細看著我的臉,邊說邊搖頭:「老婆,(((你的化妝技術實在粉差柳))),我看你應該要跟費老師學化妝ㄟ。」
悠悠的心中(((怒火)))立刻燃燒,從前我是單身女郎,也沒嫌過我的化妝技術,都變成糟糠之妻才拼命猛嫌,啊,是怎樣啦,黃臉婆再怎麼妝,難道還是黃臉婆嗎?
【October 1,2005/西雅圖】

我的時尚治裝態度是買衣服看款式也看價錢!除了趁折扣搶便宜,挑選適合自己的衣服,還得為自己找出「負擔得起的品味」。 三年前,我在台北當工作的時候,靠著年輕體形輕盈的本錢,還蠻喜歡MANGO這個西班牙品牌,因為MANGO可以襯托出我苗條的身型,不需要做任何修改。(偷笑~) 但這幾年,身上的脂肪隨年紀照比例增加,不要說穿mango的服飾,我根本連自已的舊衣都穿不下,於是我改變穿衣風格,選擇輕鬆的休閒服(類似yoga裝),改走居家風。 直到去年,我在東京與溫哥華看到了另一個令我驚豔的服裝品牌ZARA之後,我愛打扮的心情又再度活躍過來了・・。 ZARA的服裝裁風格簡單,服裝版型否適合我的身材,衣服材質觸感又很舒適(這是我個人觀點啦~),而且不斷有新品上架,單品抓得住當季流行的影子,加上容易下手的價格,更成功贏取我的青睞,於是我迅速成為ZARA的擁護者。 這次到溫哥華訪友,雖然身體微恙,喉嚨痛,鼻涕直流,但還是不想錯過到ZARA朝聖的機會,^++++^,悠悠桑愛逛街瞎拼,只要進到服裝店內,什麼病痛都是明天的事情了~。(^^)
前天,介紹一個美系品牌「Bath & Body Works」,自言自語寫出想要拿這個Body-care代理權的白日夢。 昨晚,葛妹妹留言說博客來的美妝館有在賣,我趕緊去瞧了一下,果真給葛妹妹說對了。〔這個博客來,好好的網路書店怎麼弄得像網路雜貨店啊!〕 美妝館內只單賣Bath & Body Works身體乳,我也看了運送說明,下單後由廠商出貨,我「好奇」是哪一個廠商在販售呢?我的白日夢就這樣子輕易地破碎了。^_^"
再流覽美妝館內的品牌故事,我才知道Bath & Body Works與「Victoria’s Secret」內衣、「express」服飾同為LVMH集團。而這個LVMH集團的來頭似乎也不小的樣子,稱它時尚龍頭也不為過。 這也讓我想起美國知名的服飾品牌,Banana Republic、Gap、Old Navy也是出自同一個集團。但這三者服裝設定的通路,就真的差別甚遠,讓人幾乎不會聯想到是出自同一家母公司。 一個集團不光做一種生意,總是會研發各類的商品販售,走多元化路線,從前我身為台灣人,多少瞭解各大企業在台灣的方向(我以前專做採購),現在我還是台灣人,但寄居在美國,可是我對美國的企業行銷與通路還真不瞭解˙˙˙˙咧!
唉,窗外的雨聲讓我聽見冬天的離開,我在春天醒過來,我看見,我是一隻窩在西雅圖的井底之蛙。 ~^o^~
*時尚小常識:流行名牌尖端的LV,和以香檳與白蘭地聞名的HENNESSY社合併,LVMH集團正式誕生。之後,LVMH便開始一步步的吸收世界知名品牌,到了現在,無論是FENDI的大衣、GIVENCHY的口紅、或是DKNY的服飾,全部都是LVMH傘下的成員之一。
*備註:部份資料取自於慕客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