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天生歹命,專挑辛苦的事做,又要當純情男照顧對方的心,又要當肉慾男滿足對方的身體,不過說真的,這種負擔我挑得起,而且極度樂意還樂此不疲。
分工合作會不會輕鬆點?或許會。但是只能「分工」,卻無法「合作」,特別是在純情男和肉慾男並不是同一個人時,這樣的「合作」不但會讓女人疲於奔命,而且喬不好,恐怕還會鬧出人命。
我愛她的方式是專一、包容、付出、體諒,把她當做未來生命的一部份,而且讓全世界都知道我愛她。
而她愛我的方式是吵架、爭執、任性、抱怨、自私、為所欲為、讓我生氣、讓我抓狂、讓我難過,而且完全不必顧及我的感受。
到底是誰甩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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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小說都是騙人的。不要以為你做過了什麼付出了什麼,對方就會感動得痛哭流涕,五內永銘。
不過諷刺的是,她是坊間那些愛情小說的忠實讀者。
但一千多個日子的專心付出,最後我聽到一句幾乎可以說是沒有人性的話:
「我真的不記得你為我做過些什麼啊!」
阿彌陀佛,善哉是言。也就是因為這樣的話,才終於讓我猛然驚醒。
這不是我欠你的。但也不是你應該得到的。
至少不是你這種什麼都不付出,
只會不滿、埋怨、懷疑、爭吵的人所應該得到的。
所以我決定收回這一切。
對我來說,這是我所做得到的,最狠的報復。
一直以來,我都一直努力想要當個稱職的男友。
我努力付出,也一直在忍耐,我想一定會有一些改變的。
可是一千多個日子過去了,我覺得我的努力被人輕賤、被人糟塌。
如果就這樣結婚了,我想我的小孩絕對不會說「我的家庭真可愛」,
只會像新海小時候經常在心裡面想的:「我的家庭真GY...」...
